第13章(4 / 7)
的麻烦,所以我对于网络空间始终都怀有一丝戒心;这就有点儿像是对一个所爱的人,你总是觉得他有某种阴暗面,但还未见到过。但愿此刻并非这种情况。我发动车子向北驶往图伊大道。就在我向西转向艾登斯的时候,哺哺的身影突然出现在我的脑海里。“他也给你发邮件吗?”
砸脑袋居然还要给别人发电子邮件!是哺哺在帮他。或许哺哺知道一些内情。我立即调转车头。
站在大理石柜台后面的那位图书馆工作人员,此刻正与一位白发男子聊天;白发老者一手握着拐杖,另一手抱着一摞书。墙上的挂钟刚好过了三点。我四下看了看,哺哺不在。图书管理员有关天气的长论一完,白发老人便一瘸一拐地从我身边走过去了。
我连忙靠近柜台,彬彬有礼地问道:“请问,您今天见到哺哺了吗?”她把夹鼻眼镜往上一推,盯着我。看来,她简直没认出我。“谁?”
“就是戴着乔治城棒球队帽子和金色耳钉的孩子,爱玩电脑的那个?”
“哦,你说的是克拉伦斯呀。”她让夹鼻眼镜掉下来一些。“他今天没来。”
话说完了,我还站着不动,想着她还会说一句寒暄的话,但她一声不吭。我把电话号码给她,请她下次见到哺哺时交给那孩子。她转过身去。
走到外面,烤羊肉串的香味把我引到了大街的转角处。我买了一份希腊烤肉卷,夹上洋葱和西红柿,吃了起来。我正擦着手上的油脂,突然看见一个黑人少年穿着运动服、头戴乔治城棒球队帽子、背着背包,行走在两辆小车之间——正是哺哺!我连忙跑出餐馆,边跑边挥舞着餐巾纸。
他向对面冲去,似乎估计到我要找他,而他并不想趟这趟浑水。
“哺哺,等一下!”我弯来绕去地穿过车流,跨过了大街。
他显出犹豫的神情。
我必须想出妙招,而且要快!
我一边使劲儿把嘴里的东西吞下去——这儿有个1000美元的东西呢——一边掏出砸脑袋的那个芝宝打火机。“我有样东西要给你。”接着举在手里。“你知道这是什么吗?”
阳光下,手里银光闪烁。他眯起双眼。“打火机,老兄。”
“不错;不过这可不是普通的打火机。仔细瞧瞧。”我递给他。“看见那雕刻的图像,那个男人靠着路灯杆子的吗?他怎么会拼命似的斜靠在那儿?”
他皱起了眉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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