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13 / 18)
那儿,所以她在那儿一刻都呆不下去。
直到第二天盛千薇离开,胡同才不情不愿地下来送她。
盛千薇拍拍胡同的肩膀,什么都没说,却比说什么都有用,胡同也是那一下就放开了,瞪她:“早点滚回去。”
小姑娘眨着眼睛笑了下,恭顺道:“喳。”
一如多年前,大院里的大桑树下,太阳透过枝叶缝隙间,窸窸窣窣滴落下来,小男孩挥舞着他胖乎乎的小手,一声令下,“以后,你就是我的太监,小盛子!”
小盛千薇十分听话地在夕阳下,拱手作揖:“喳!”
不管以后如何,我们身在何处,此时此刻,仿佛都回到了我们当初那个沐浴着残阳的傍晚。
我是君。
你是臣。
你是我的铠甲。
而我仍是你的千军万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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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二的生活真的就入林锦程所说,十分枯燥,因为是一所理科院校,男女比例严重失调更重要的是,里头都是一些国家科研队未来的苗子,日夜奋斗在电脑前,一个个脸色蜡黄,满脸青春痘,难怪林锦程稳坐普二第一帅哥宝座。
大学第一年暑假的时候,胡同出国了,那时盛千薇在非洲当志愿者,两人没见上面,也没联系上,等她开学回国的时候,意外地在校园里见到沈星洲才知道胡同出国了。
盛千薇刚下完体育课,拎着排球跟同学回寝室,楼下站着一西装衬衫的帅哥,在普二,这样级别的帅哥确实很少见,路过的女孩子频频回头,盛千薇第一眼觉得这背影有点眼熟,在看一眼,就认出来了,忽然就停住脚步了,连手里的排球也松了。
顺着一路啪啪啪啪啪滚到那人的脚下。
沈星洲一脚踩住,弯腰拾起,转回头一看,咧着嘴角乐了,“傻愣着干嘛,过来。”
室友带有自动识别功能,一闻味道不对,丢下一句:“艳福不浅啊。”就迅速撤离战场。
盛千薇慢慢朝他走过去。
沈星洲盯着她一脑子们的汗,把球塞还给她,小姑娘的皮肤就能嫩,这么运动一会儿,满头汗,皮肤白里透着红,别样青春,他在心中默默叹了口气,“上去洗个澡吧,我带你去吃饭。”
沈星洲出现的太突然,把她的计划全部都打乱了。
她原本是打算,上完体育课会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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