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章(6 / 13)
个过程与这些构想本身同样重要。他挣扎、奋战、乾坤大挪移,试着建构出最合理的顺序。排序完成后,他将这最后的结果放入档案夹内。这让他很高兴。这是“他的”文件。至目前为止,麦兰案都只有别人的文件。他正准备再多做些档案夹,标示“被害人”、“经纪人”、“妻子”、“情妇”等等时,电话响了。
“我是艾德华·X·狄雷尼,”他说。
“组长,我是埃布尔纳·布恩小队长。”
随后一阵静默,两人都在等对方再开口。最后……
“是的,小队长,”狄雷尼说。“索森说你会打过来。我们何时碰个面?”
“全听你的。长官。”
声音听来有点鼻音,不大稳定。不会口齿不清,但确实有情绪亢奋的情况,已压抑住了不过确实有。狄雷尼脑海中闪过的第一个念头是邀请他共进晚餐。有烤牛排及烘焙马铃薯,各种美食。不过他又有另一种想法。他和布恩第一次碰面最好是一对一。如此他可以先评估这个人,再将他介绍给家人。
“今晚九点方便吗,小队长?”他问。“到我家?还是你有其他打算?”
“没有,长官。九点可以。我有你的地址。”
“好。那就到时候见了。”
狄雷尼挂上电话,再回头整理那迭官方报告与笔录。他开始将这些文件分门别类放入新档案夹中:“受害人”、“经纪人”、“妻子”、“情妇”……
中午时他吃了一份三明治与一杯牛奶,在二五一辖区的街道遛跶了一会儿,抽了根雪前。他在下午回到住处,继续做归档的工作。这种事情很繁琐,不过大部分的警务工作都是如此。事实上,他在做这种“让事情有秩序”的工作时,会有一股奇特的满足感。
警察的工作不就是如此吗?让一个脱序的世界回复原状并维持秩序。这不只适用于社会,对个人也是如此。甚至对警察本身亦然。因此才会有填不完的表格、不断增加的大量规则;也因此才会有形式主义,以及“等因奉此”之类的荒谬八股。警察绝对不会说他抓到了一个恶棍。他在归档的报告或法院作证时不会这么说。他是拘拿一名嫌犯,或羁押一名作案者。
“警官,你第一次遇到被告是什么时候?”
“我于今年四月二日上午九点十五分接近被告,当时他正要离开位于纽约市曼哈顿行政区雷辛顿大道与九十街交会处的布格酒店。我表明自己的身分,随后依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