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面对的正是那很美好的两个字(5 / 6)
乖。
往嘴里塞着东西,易千森发呆,想着看起来俏生生的一个人,是怎么精通这些菜品的,还很好吃。
莫赴晚掐着时间,去把鸡汤端出来。
她放弃了碗里被浸得油汪汪的白米饭,开始喝汤,一丝不苟地吃着山药和海带,半碗汤下去,开始吃鸡肉。肉质很紧,也没被熬老,很清香。
“今天晚上,要不要去看演唱会?”
易千森问她,手边放着手机,屏幕还亮着的,是一个聊天界面。
她想了想自己心里对演唱会的定义。
就是那种万人一起摇着荧光棒合唱的活动,很嘈杂,倒也很浪漫。被许多人列为人生必做一次的事情。很可惜,她还没体验过。
心里就有了计较,继续扒,“谁的啊??”
“叶谦的。”
是那个红了三十多年的男人啊。莫赴晚对他还挺有印象的。就点了点头,“好。”
“真的要去?”
怀疑的目光在她冷淡的脸上转了转,觉得这种事和她的气质不太符。
放下了筷子,莫赴晚将笑不笑的,只说了两个字,“洗碗。”
易千森顿了下。明白她这是不想重复第二次,心里慢慢明晰地欢喜起来。转而又皱起了眉,洗碗可以算是他人生中最讨厌的事情之一。
眼神就恍惚地飘去了那个弯腰寻遥控器的女人身上。
秋天的太阳也不小,漏过窗户的玻璃,渡在她身上,说不出来的感觉。一眼看不够。
算了,折腰一次。
下次记得去买洗碗机。
晚上八点。
两人准时出现在市体育馆。
叶谦退出娱乐圈之前的最后一次巡回演唱会,人山人海。
易千森就有了光明正大的理由牵住了莫赴晚的手。
两人还很意外地撞了衣裳的颜色。从家里出来的一路上,他的笑就没下去过。小虎牙快闪瞎莫赴晚的眼。
她不拆穿,安静跟在他身后。因为拥挤还是下意识地皱起了眉。这种和陌生人紧密的身体接触,实在不能立马接受。
到了VIP区4排,寻到了门票上的位置,安静坐好。
莫赴晚把荧光棒扔给了易千森,开始养神。
周围的观众年龄层次差别太大,恰好他们身边是一群看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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