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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咧嘴笑道,然后离去。
我妈笑脸盈盈地绕过床尾。她穿的衣服有紫色的车轮图案,看起来丑毙了。
她的后面跟了一个高瘦的男孩,起初我没认出他,因为我的眼睛只能张开一点点。不过,我随即看出是我弟弟。
“他们说你想见我。”
我妈坐在床边,一手搁在我的腿上,满脸心疼,但又想责备我。我好希望她走开。
“我没这么说。”
“他们说,你喊着要我。”她一副泫然欲泣的模样,皱起整张脸,簌簌抖得像一只苍白的水母。
“你好不好?”我妈说。
我看着我妈的眼睛。
对她说:“老样子。”
“有访客喔。”
“我不想见任何人。”
护士匆忙跑出去,跟走廊的某人窃窃私语,然后又跑回来:“他非常想见你。”
我低头看着身上那件陌生的白色丝质睡衣──这是医院里的人给我穿上的──底下露出两条泛黄的腿。我一动,肌肤就松垮晃抖,仿佛里面没有肌肉支撑,只覆盖了一层浓密的黑色毛须。
“是谁?”
“你认识的人。”
“叫什么名字?”
“乔治·贝克维。”
“我不认识名叫乔治·贝克维的人。”
“他说他认识你。”
护士说完后走出去,一个面熟的男人走进来,说:“我可以坐在床沿吗?”
他穿着白袍,口袋里伸出一截听诊器。我想,一定是我认识的某人冒充成医生。
我原本打算有人进来,就立刻盖住我那恶心丑陋的腿,但眼见来不及,干脆让它们大剌剌地晾在外面。
“这是我,”我心想,“反正我就是这么恶心丑陋。”
“爱瑟,记得我吗?”
我眯起那只完好的眼睛,看着此人。另一只眼还睁不开,不过眼科医生说几天内就会恢复正常。
男孩瞅着我看,快要扑哧一笑的表情简直把我当动物园里新来的动物,充满新鲜感。
“爱瑟,你不记得我啊?”他放慢说话速度,好似在跟一个发展迟缓的孩子说话,“我是乔治·贝克维啊,跟你上同一间教会。你还跟我室友在阿默斯特市约会过一次。”
终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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