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1 2(1 / 7)
方乾是我的好兄弟,七岁时从孤儿院到方家,只有他一个人对我没有偏见,没有另类。我知道,豪门大户总是多灾多难的,所以,我才会到了方家。
这身份,说的好听一点儿,如古代的书童,若是难听了,那就是一条跟班狗。不过他不在意,至少方乾对他很好。
五年前,方乾去武汉读书,他自然也跟去了。在大学,方乾总是三点一线的生活,寝室楼,教学楼,食堂。直到大三这一年,方乾竞选了经济学院的学生会主席,并且成功了。
新生第一天军训,方乾以学生会主席的身份给经济学院的新生送水。就在要离去的时候,隔壁不知是哪个院的队伍有个女生晕倒了,教官恰在队伍的前面,而那女生身材娇小,站在队伍的最后靠左的位置。一旁的女生也惊呆了,可正在站军姿,又不敢乱动,就只是喊了一声报告。教官还没走进。方乾几个大步就迈了过来。
“我送她去医务室。”
“好。”教官应下,方乾,教官自是认得的,他一出现隔壁的队伍尖叫声不断呐,就连自己的队伍里面都在小声交头接耳。
医务室。
年轻的女医师为女孩儿做了检查。
“她身体太弱了,可能还有一些水土不服。”
女医师给吊了一瓶水就出去了。而方乾一直在一旁守着,女孩儿迷糊之间一直在重复着一个字,“妈。”
是想家了吧!看着女孩儿晒得有些发红的脸蛋儿,方乾也不觉得狼狈,反而……可爱的很。
下午军训结束,女孩儿的室友匆匆敢来。
先是问了一下基本情况。紧接着就表达了感谢……
“太谢谢学长了,太麻烦您了。”
他只能笑着,“不麻烦。”
看着屋内三个女孩儿,他好像不必要留在这里了。
方乾与徐家二小姐订婚的前一天,酩酊大醉,与他说起与宋歌的初遇,这个大男孩儿竟然抑制不住自己的声音,“她不记得我。”
是的,两人的第二次见面是在黑龙江的老乡会上,国庆放假回来,他们举行了一次老乡会。
方乾知道了她的名字……宋歌。
她一看就是被身边的同学拉过来的,脸上没有过多的表情,也没有强烈的好奇,方乾觉得这姑娘对什么都淡淡的,没有过为喜欢,没有绝对讨厌。
那天过后,方乾连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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