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地(3 / 4)
试她鼻息还好还好还活着,就是骨头断了几根肉也全快掉光了。
“你饿不饿?忘了告诉你你的内脏看上去只剩一半,吃了也没用。你就看着我吃吧。你快烂完了还死皮赖脸地活着也蛮拼的,有没有想过以后怎么办?我呢打算过两天风声过了再换个样子回地堡去泡我的红发妹子,我可不想再中途穿帮,你现在能不能说话,能说话就告诉我点注意事项啥的就当死前为中土和平做贡献吧。”
“不对,我是有理想的黄金巨龙,怎么能老在地堡混,听说龙都喜欢抢公主,你说我要不要开拓点新领域抢个王子啥的?”
“龙啊是世间最孤独的生物。我们不像人类精灵和矮人在温暖安全的子宫里诞生孕育,听着母亲的声音感受温暖的羊水,我们在冰冷拥挤的龙蛋里,往往等上几千年才能孵化。很多小龙还没来得及看到阳光就被同族杀死,幸运儿能找到熔岩洞穴慢慢在烈火中长出鳞片和爪牙。是的,人类有刀剑,精灵有魔法,矮人有军工,龙,只有它的爪牙和鳞片。”
“当鳞爪断裂强大的史矛革也难逃陨落,在此之前,”他跳出洞口哗啦倒在草地上,金色的眸子迷茫:“巨龙要找到他的真爱!”
他念叨完就吧唧嘴满怀憧憬地在草地上打呼噜,他决定了就等两天到时候不管阿无是死是活他都要撂担子去继续过自己的精彩人生了。
然而到第二天午间,他再次发现了该死的精灵追兵,于是不得不带着七零八落的阿无落荒而逃。
“这节奏不对啊,明明离密林越来越远怎么精灵还能发现我们。”他第三次换地方后,冲阿无喊,“我可说好了,再来我就不带你跑了。”
接着他看到一根手骨对他点点,这表示她有话要说,他把耳朵贴近她的嘴唇才听清:“手镯……”
他很快在她的腕骨上发现那枚黄金手镯,这东西牢牢卡在女孩变成骨节的腕骨上,那不是正常首饰的尺寸。符咒,凯德立刻明白是这东西为精灵指引方向。他挑起她的腕骨,丝毫没有用力但早已脆弱不堪的手腕直接粉碎,手镯连同被它卡住的骨骼应声而落。而这一切女孩甚至眉头都没皱。她只是摊开另一只手掌在血肉中间是一颗小小的尖牙,这些天日夜奔波不知道她怎么能一直握住。
“这两样,放进长湖。”她喘息了很久,慢慢说。
哎?不卖掉?黄金很值钱,就算当藏品放在洞穴留着看几百年也是极好的。但是凯德想到符咒艾玛好险,要是拿回家不就等于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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