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番外四一恨思远(上)(2 / 9)
简单而言,叫花钱买罪受;
二来,他渡海回国,好不容易做了人人喜欢的大明星,那得顺大流宣扬宣扬“正能量”,抽烟被人拍去不像样,还得花上好几百万才能把照片买回手里,实在有点得不偿失。
这么精打细算一番,他打二十一岁以后,就打定主意再也不碰烟了。
至于重新开始抽烟抽得凶,又因为某个人的劝而狠下心来戒烟,那得是遇见宋思远之后的事。
一段孽缘,不提也罢。
非要说的话,代价实在远比收获大……
那时见面说来也巧。
是宋笙带着“老油条”宋思远,来找自己卖个人情,希望靠着自己彼时如日中天的人气,为她手里的地产项目拉个有力的代言。
于是在一个热热闹闹的火锅店里,他们见了个面明明算是第一次见,孽缘奇就奇怪在这一点,一见就让自己看对了眼,几乎称得上是两眼发亮,掩饰不住好奇和窥探,一点也没有大明星的矜持。
毕竟,对面这个长着张人畜无害娃娃脸、偏偏还比自己高上半个头的青年,叫小三叔的“小白脸”,总让他觉得似曾相识,又觉得倍感亲近。
这一定是初恋的感jio。
于是阅女/男均无数,顶着俏脸横行霸道的洛一珩,在看见宋思远的第一眼,就这么轻率的在心里下了个判断。
因此,哪怕对方比自己年长,又是个深谙世俗规则、话里话外都是试探的男人,听出来了个十成十的洛大明星,也在一秒钟的犹豫过后,打定主意往下跳,为了美色狂折腰。
可惜事实证明,倒贴自然是捞不到好。
对方一达成目的,出了门,就把他的电话删了个一干二净。
洛一珩:“……”
绝情风月死渣男。
如果不是因为他早从父亲手里“赎了身”,不做狗头军师,去参与那些杀人越货的勾当,或许宋思远早就“意外身亡”,也就没有后来那么多故事。
坏就坏在心慈手软。以至于第二次在酒吧私下见着面,看着宋思远一脸受了情伤的苦瓜样,他明明只是戴着口罩过来给自家兄弟周湛壮壮场子,也非得没忍住心里挠痒痒一样想凑到跟前去的蠢蠢欲动,装作漫不经心地踱到人桌边。
猛一撞,精准无匹,撞翻他那小吧台上两杯威士忌。
噼里啪啦一顿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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