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后方(7 / 16)
合作抗清。(闻公名久,吾为讨贼来,公能共事,相与匡扶明室,非有他也。)
这话的真实性明显有水分,要换作何腾蛟、瞿式耜,恐怕早骂起来了:你说你是来剿贼的,那你打我干什么?合作?合作个屁!
幸运的是,杨畏知不愧为杰出的政治家,他对所谓的“流贼”并没有偏见。既然对方主动提出来合作,自己又成了俎上之肉,为什么还要拒人于千里之外、死搬教条活受罪呢?
合作没问题,但该讲的原则还是要讲的。杨畏知向孙可望提出了“约法三章”:“一,不得仍用伪西年号;二,不得杀人;三,不得焚庐舍,淫妇女。”
后两条没问题,孙可望在綦江整顿时已经这么干了。第一条看似不可能实现,但孙可望在綦江整顿时已经有了心理准备。如今时机成熟,可以答应这个条件。
双方成交!
孙、杨盟约的重要意义,不仅在于当前,为混乱中的云南翻开了新的篇章,更在于几年之后,为“逃跑帝”朱由榔提供了一个安身之所,让濒临覆灭的永历政权得以继续苟延残喘。当然,此时的孙可望、杨畏知还想不到这么远。
杨畏知实际上代表了沐天波,因此孙、杨达成盟约,促成了云南“大佬”沐天波接受孙可望的领导。九月,刘元秀率军进抵永昌(今云南保山),以“共扶明后,恢复江山”为原则,与据守滇西的沐天波达成和解协议。
混乱多年的云南,终于尘埃落定。
建设抗清根据地
孙可望出身卑微,多年来追随张献忠出生入死。四川建立大西政权后,深受张献忠器重的孙可望直接参与了政权的日常管理与建设,积累了一定的执政经验。
事实证明,孙可望虽然大老粗一个,但他不仅是名能征善战的武将,也是一名治世能臣。
出于建设“抗清根据地”的需要,孙可望开始施展拳脚,大刀阔斧治理云南。
——政权建设方面。
虽然没有得到永历朝廷的正式承认,但孙可望履行“不得仍用伪西年号”的承诺,采取“建国不建统,纪年不纪号”的方针,为将来与永历政权的合作奠定了基础。
有了这个基本原则,沐天波以及云南官员的安置就比较顺畅了。沐天波的爵位保留,名义上继续领导汉族“土司”,杨畏知、王应龙等前明官员均得到委任。
搭好了架子,孙可望开始整顿吏治,总方针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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