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9 部分(2 / 6)
好多人大惊小怪,咋呼不断。顾不上此刻是在肃穆的追悼会现场,媒体人们三两成群的聚在一起讨论争辩,或者满场串连,整个大厅闹哄哄的,陈桐和林可显然应付不了这种场面,不知所措的望向杜雨萱。
杜雨萱距离风暴中心最近,她从地上捡起了一份被踩踏过的所谓爆料,薄薄的几页A4纸上添油加醋极尽恶心的将她那些隐秘而肮脏的往事都抖了出来,每一页纸上都附有高清照片佐证,铁证如山,她经营了十多年的名声,发布会上苦心塑造的好形象,在一辈子即将翻过去的这一刻全被颠覆了。
沙绯,原名沙红艳,冀州通县人,系女死囚在狱中所生,父不详。其母多次因□□罪入狱,最后一次残忍杀死嫖客后被逮捕,判死刑立即执行,因发现怀孕暂缓执行。分娩后,母亲被立即执行枪决,女婴被送往附近的一户人家收养,养母杨淑梅多年不孕,养父沙宏志经营餐馆,符合收养条例。——摘自通县公安局档案室。
资料后面附有一张沙绯母亲分娩前带手铐脚镣的孕妇照和被执行枪决时空洞麻木的半身照。那高挑的身材和那张黑白照片也拦不住的浓艳的脸,和沙绯酷似,没有人怀疑她们不是母女。
接下来的就是关于沙绯幼年的各种知情人士的爆料,什么生性乖戾,上小学起就欺男霸女四处惹事,□□岁就跟地痞流氓混在一起,经常带陌生男人回家,打扮的花里胡哨一看就是个出来卖的巴拉巴拉一大堆,占据了整整一张A4纸,每一段所谓的爆料后面都有爆料人签字摁手印以证真实。
第三张纸上赫然是一份当年的报纸截图,1992年8月19日凌晨,通县一家餐馆内发生命案,五十五岁的生意人陈某被餐馆十三岁半的养女残忍杀害,据说是因为嫖资纠纷。沙红艳被以故意杀人罪及虐待尸体罪起诉,最终因未满十四周岁而免于刑事处罚,法院勒令其养父母严加管教,并赔偿被害人家属十九万八千八百元的民事及精神赔偿。
因罪犯家属拒不履行赔偿,被害人家属多番纠结亲属上门打砸餐馆并将罪犯五花大绑游街示众,据说此女……密密麻麻的把沙绯母亲的事和之前的一些劣迹又拉出来溜了一遍。
这页纸的下面附了一张当年的法院判决书,以及法医拍摄的事发现场图片,一个男人血肉模糊的躺在地上,全身没一处好地方,画面十分血腥残忍,足见施暴者心性之暴虐。
第四页第五页则全都是标注了地址的照片,有些是饭局上跟一群老男人嬉笑打闹,有些是在夜店被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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