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4 / 6)
,所以出门之前,特意让万宗胥洗了个澡,换上熨平白衬衫和牛仔裤。
万宗胥这会儿忽然明白,叶汐颖的洁癖究竟来自哪了,星座只是一方面,更为强大的是来自遗传。
由于路上堵车,叶汐颖和万宗胥来晚了,沈融芬在附近的星巴克里喝咖啡,手上拿着一台IPAD MINI,不断地用手指滑动着,叶汐颖一走进,就看见沈融芬的身影,喊了一声:“妈……”
沈融芬戴着一副黑框眼镜,画了个淡妆,头发麻利地梳成一个发髻,穿着一身米黄色的职业套装,身材和皮肤保养的很好,看上去不像是50岁的女人,顶多也就是30多而已,看人的目光带着审视,尤其是看到叶汐颖身边的万宗胥,是从上到下仔细打量过的。
万宗胥咧嘴一笑,热情地喊:“阿姨,我已经帮您在酒店开好房了。”
沈融芬语气平平,扭头不看他,盯着叶汐颖说:“不用,我自己已经订好房了,待会儿把行李放下,就直接去殡仪馆。”
万宗胥仍旧维持笑意,可带着一丝僵硬,他是含着金汤匙长大的,哪有受到过这种待遇,他不冷眼别人都算好了,没办法,谁让她是颖颖的母亲,再不甘愿,也没辙,“阿姨,那我送您过去。”
语毕,殷勤地接过她手上的行李箱,屁颠屁颠地放到后备箱,沈融芬本想说什么,想想又算了,然后等叶汐颖和沈融芬都上车了,这才踩下油门,考虑到沈融芬坐飞机辛苦,刻意减慢速度,一切舒服为重。
车上,万宗胥望了一眼内后视镜,瞄到了沈融芬,谄媚地笑笑:“纽约到A市的飞机时间可长了,阿姨一路上辛苦了吧?”
“恩。”沈融芬冷冷回了个单字。
万宗胥尴尬地虚笑一下,这个沈教授可真难伺候,百闻不如一见,叶汐颖瞅了眼两人,本想插一句,想想还是算了,自个儿母亲的脾气,她也没摸准,这会儿撞上去不是在找死么……
沈融芬余光瞄了一眼叶汐颖,“囡囡,你住哪?是家里还是……”
“我住酒店。”叶汐颖回答的简洁,跟万宗胥比起来,好像他才是亲生的似得,而她更像是一个路人甲。
沈融芬语气缓和许多,跟刚刚的冷淡成反比,柔和地说:“你过来跟妈一起住,两个人也好有个照应。”
万宗胥一个急刹车,车身迅速猛烈向前倾,沈融芬和叶汐颖惯性往前靠去,幸好两个人都扶着前座椅,只是虚惊一场而已,他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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