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3 / 6)
要供两个孩子一路上到大学是相当困难的。
再加上,改革开放的浪潮马上要到来,温向平虽然没什么经济天分,也不打算从商,却也不甘心一辈子待在土地里而放过这次机会。
所以自然而然,温向平又萌生出了重操旧业的打算,只是这要写点什么却难倒了他。
他又从抽屉里摸出一根铅笔,拿小刀削尖笔头,随手在纸上记下灵光一现的想法,只是铅笔不甚好用,写几下笔尖钝了,就要再重新削。
不是他不想用钢笔,实在是这年头的钢笔不仅贵的要命,还要票,他去哪儿弄这么个稀罕物事回来。
既然要写,就要写个能挣钱的,毕竟温向平的写文的初衷可不是为了成就一代文豪。
诗歌散文倒是都能写,但是受众面相对狭窄,想要有丰厚的收入,首先要建立在名气的基础上。而想要名气,总得需要名人文豪对他的作品予以正面的评价,先不说他一介无名小卒如何引起他们的注意,就是一鸣惊人了,之后也需要一系列漫长的周期来提高自己的文坛地位,从而扩展经济来源。
想想一双连饭也不敢放开了吃的儿女,温向平在这条想法上划了两道横线表示否定。
旅游及美食类的杂文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只是这种东西没有亲身经历过,仅是从书中总结的话,很难写好。
他倒是去过不少地方,尝过不少东西,可“温向平”没有啊,到时候惹人疑窦反倒不美。
温向平只能遗憾的把“旅游美食杂文”几个字划掉。
他还是很喜欢写这类文章的。
剩下的温向平最属意的其实是小说。
小说不像诗歌那般阳春白雪,被高高的供奉在殿堂,它的受众面广不说――下到平民百姓,上到大佬文豪都能接受,相对而言也更易打出名气为之后的作品造势。
倘若要能连载出版,那更是创造一条可持续发展的生钱之道。
只是,这小说写些什么却难住了温向平。
既要有天马行空的创意,又不能惊世骇俗。既要抓得住读者眼球,又不能引起他们的反感。
温向平一时陷入困顿,索性放下笔,写作,还是需要灵感哪。
一起身,看见温朝阳正拉着甜宝进来,温向平立马喜笑颜开。
“朝阳和甜宝是来找爸爸的吗?”
温朝阳不情不愿的点了个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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