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2 / 6)
云善渊与金九龄十多年前见过一面,若说有多相熟,不过也只一起呆了四五天。当时,因为天降暴雨不便赶路,他们都住在一处客栈中,随意聊过几句,后来几年断了联系。
不过金九龄是个希望享受生活的人,他的吃穿用度与一般的捕快不同,这些年也经营了一些产业。几年前,金九龄去大漠查案,云善渊出门去补给生活用品时,两人又遇到了。
金九龄喜欢西域的美酒,但好酒不是有银子就买的了,还得有熟人才行。于是便托云善渊隔着一年半载弄些美酒给他。两人虽是没有再见面,却也算有些相熟了。
金九龄点头承认了,“我正有此意,想麻烦云姑娘走一遭。孙知府是个讲究的人,他何止是不让我去查案,更是没让仵作验尸,这意思是再找个女仵作。
我也不让你白跑一次,此案涉及到了一户李姓富商,他出了一笔钱是额外的报酬,势要抓到这个采花贼。只要能水落石出,事成之后,你我对半分了那十万两白银。”
“而且朝廷也重视此事。你帮我破了此案,也就是帮了一些官宦与富商一把,也算是结下善缘。”金九龄又加了这句。破了此案,有钱、有名又帮了苦主,何乐而不为。
“原来还有人愿意出赏银。”云善渊不觉得金九龄是个为正义而生的捕快。
金九龄确实破过很多案子,但更像是为了扬名天下,而且他生活讲究,是个喜欢钱财的人。若说正,他不够正,说些邪,他尚未邪。此番说起了赏银,倒像是他积极破案的原因。
“既是有银子,我也没有推托的理由。不过,我下个月中旬有要事,若是到时候案子尚未侦破,那么还要让我先回江南一趟。”
金九龄笑着点头,“一个月内肯定能破了案子,那就是见不得光的采花贼。之前是受害人密不报案,才让我们错过了最好的抓捕时机。如今,他只要敢出现,就是他的死期了。”
既然说定了,那就快点动身前往孙知府的家。
孙知府见到了云善渊,算是认可了有女子相助,才让他们接触了孙小姐的尸首,准确的来说是只让云善渊接触,金九龄只能呆在屋外发问。
孙小姐是自缢而死,无中毒迹象,怀孕已经有两个月了,确认她身上没有其他伤痕。至于采花贼留下的痕迹,时隔两个月是完全找不到蛛丝马迹了。除了采花贼主动留下的一块鲜红的绣帕之外,因为时间过去太久,没有别的有用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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