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4(3 / 4)
火急火燎地奔向她,丝毫没有昔日的优雅沉敛可言。他向她伸出手,炽烈的光线刺入她的眼睛,几乎有些晕眩。
似乎,她所有的不堪,所有的狼狈,都是败江聿琛所赐。
她狠戾地拍开江聿琛的手,声音冷冷的:“江聿琛,你还嫌你害我不够多吗?”
一瞬间,她萌生了些歇斯底里的愤怒,嗓音中满是不甘:“你是天之骄子,市长的儿子,而我只是一个毒贩的女儿。江聿琛,我已经够卑微的了,你何必再这样打压我?”
江聿琛无言,只是猛地将黎夕从地面上拽起。
黎夕被他拉起后,反而狠狠地拍开了他的手,又往反方向走去。膝盖磨破的一处,血滴顺着小腿曲线,蜿蜒而下,江聿琛看的惊心。
“江黎夕,上车!”
只有黎夕,才能把江聿琛那样沉稳内敛的人,弄的气极败坏。
不顾黎夕的挣扎,江聿琛反握住她的臂膀,将她扔进了车厢。霸道,却又不失温柔。
黎夕不敢再与江聿琛抗争,毕竟,江聿琛一旦被激怒,魔鬼的本性就会暴露无遗。她不敢冒这个险,她宁可唯唯诺诺着。
发动机轰鸣,黎夕不知道江聿琛是用了多快的速度,才将她送到了医院。
其实,擦伤不过是小事。在黎夕活过的二十六个年头里,这样的伤,不算少。不过每次,被江聿琛遇到的时候,总会小题大做。
就比如,黎夕刚进大学的那一年。
那时候,她暗恋着许豫旬,基本每天傍晚都会等在篮球场,看许豫旬打篮球。而许豫旬在校队里,也是数一数二的篮球尖子,迷恋他的女生不少,也不缺黎夕一个。
某天,黎夕照常等在篮球场。只是这一次,与许豫旬一同来的,却多了一个江聿琛。
江聿琛从不碰篮球,黎夕是知道的。那时,卢卿总爱奉承他说:“艺术家的手,是不会用来碰篮球,这么邋遢的东西的。”
而那天,黎夕看见他,也着实惊讶了一阵。不过也就是一阵,她就装作,跟江聿琛完全不认识的样子,安静地看着许豫旬打球。
比分63:64,许豫旬63,江聿琛64。所有支持许豫旬的女生,也临阵倒戈向了江聿琛。
决胜的那一秒,人群里开始躁动开来。江聿琛只差最后一篮,就能稳赢许豫旬。不过,往往所有的结束,都是源于只差二字。
人流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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