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致爱 (1)(13 / 24)
蹄声由远而近,走进大门的却不是期盼已久的岳家的人。
年轻的灰衣后生,顶着一头世间少见的湖蓝色头发,拎着一个黑亮亮的小酒坛,满脸笑意地进来:“来晚了来晚了,为贺沈兄大喜,专门找了这坛陈年女儿红。”
原来是沈子居的酒友,沈家上下都识得此人,偶尔来找他家公子喝酒的闲散人士,不知来自何方也不知做何营生,只听见沈子居称他九厥兄弟。反正大家的心又沉了下去。
“这是怎的?天都要黑了,为何府中……”九厥环顾四周,红绸红灯红喜字,就是不见红花轿,空荡荡,冷清清。
沈子居摇头:“不知。说是近日午时必到的。”
“不能再等了。”沈老夫人的拐杖往地上一杵,“子居,你带几个身手好的,亲自出城区看一看!”
沈子居牵起袖口擦擦额头上的汗渍:“再等等吧,许是路上耽搁了片刻。如意的兄长个个拳脚功夫了得,她二哥还是开镖局的,有他护送,出不了乱子。”
闻言,沈老夫人觉得有理,稍稍安稳了些,在屋子里来回踱步,喃喃:“菩萨保佑,一路平安。”
九厥想了想,上前对沈子居道:“天色已晚,宾客尚在,老这么等不是法子。你是新郎官,不宜奔忙,不如我替你去看看,反正我的马儿刚吃了草,多跑跑才好。”
说罢,他转身便走,却被沈子居拽住:“你近日为酿新酒已是劳顿不堪,实在不能再劳烦你跑这一趟。再等等吧。”
等?还等?自己老婆都不知上哪儿去了,就一点不担心吗?
九厥知道沈子居是个慢性子,平日里话不多,除了喜欢与他围炉品酒,便是钻研书画乐器,字写得好,画画得好,随便一件乐器到他手里都能奏一支好曲,行云流水绕梁三日,明明是个开酒楼开当铺的小老板,偏偏风雅的紧。听说沈子居要娶亲,他真是饭都来不及吃,便从千里之外赶回来参加酒友的婚礼,因为他实在太好奇怎样的女子才能成为这个貌比潘安、心思玲珑的男人的妻子。
几年前,四海游荡的他来到西安城,于城中一年一度的“品酒大会”上与沈子居相识,此会之参与者皆以黑布蒙眼,品数十种美酒,谁说对的品种多,谁便是当年的“酒仙”,可免费享用城内所有酒坊酿造的好酒一年。那一次,他与沈子居打了个平手,这倒是意外的。以他酿酒仙官的身份,多年来能在“酒”上与他势均力敌的,沈子居是头一个。这小子懂酒,却不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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