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3 部分(6 / 7)
汗与各王子一
切都放开了吧,佛说:“苦海无边,回头是岸”。
皇太极回信给袁崇焕说:过去的怨仇,当然是算了,否
则又何必议和修好?你们的土地人民归我之后,都已安定,这
是天意,如果重行归还,那既违反天意,又对不起人民。金
国所以要出兵朝鲜,完全是由于朝鲜不对,现在已讲和了。说
到“言不由衷”,为甚么你一面说要修好,一面又派哨卒来我
方侦察,收纳我方逃亡,部队逼近我边界,修筑城堡?其实
是你才“言不由衷”,我国将帅对你也大有怀疑。至于所要求
的“初和之礼”,金银等可以减半,缎布只要原来要求的半成。
我方也以东珠、人参、狐皮、貂皮等物还赠,表示双方完全
公平。既和之后,双方互赠仍如前议。如果同意,希望办得
越快越好。
关于来往书信的格式,皇太极提议:“天”字最高,明朝
皇帝低“天”一字,金国汗低明朝皇帝一字,明朝诸臣低金
国汗一字。
他答复李喇嘛的信中,抱怨明朝皇帝对他的书信从来不
加理睬;又说:你劝我“苦海无边,回头是岸”,这话很对,
但为甚么只劝我而不去劝明朝皇帝?如果双方都回头修好,岂
不甚善?
后来皇太极又致书袁崇焕,抗议他修筑塔山、大凌河、锦
州等城的防御工事,认为是缺乏和平诚意,并提议划定疆界。
平心而论,明朝朝廷瞧不起金国,于对方来信一概不答,
只由地方官和对方通信,金国也难免气愤。金国的经济要求,
虽说是双方互赠,实质上当然是金方大占便宜。金方答应赠
送的东珠、人参、貂皮等物,大概最多只能抵过绸缎布匹的
价值,明方付出的每年一万两黄金、十万两银子,等于是无
偿赠与。那时一两黄金约等于十两银子(明初等于四两,后
来金贵银贱),明朝每年以二十万两银子买得一年和平,代价
低廉之至。熊廷弼守辽之时,单是他一军每个月的饷银就需
十多万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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