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7 部分(4 / 7)
力不能支,非与我国讲和,必是败于我们。那时
穿吃自然长远,早早解盔卸甲,共享太平,岂不美
哉?”
⑤《天聪实录稿》,七年九月十四日,清太宗致朝鲜国
王信:“贵国断市,不过以我国无衣,因欲困我。我
与贵国未市之前,岂曾赤身裸体耶?即飞禽走兽,亦
自各有羽毛……满洲、蒙古固以抢掠为生,贵国固
以自守为素。”
⑥《天聪实录稿》六年六月,清太宗致崇祯皇帝信:
“满洲国汗谨奏大明国皇帝:小国起兵,原非自不知
足,希图大位,而起此念也。只因边官作践太甚,小
国恼恨,又不得上达……今欲将恼恨备悉上闻,又
恐以为小国不解旧怨,因而生疑,所以不敢详陈也。
小国下情,皇上若欲垂听,差一好人来,俾小国尽
为申奏。若谓业已讲和,何必又提恼恨,惟任皇帝
之命而已。夫小国之人,和好告成时,得些财物,打
猎放鹰,便是快乐处。谨奏。”最后这句话甚是质朴
动人。
⑦崇祯五年,宣府巡抚沈棨和清军立约互不侵犯,崇
祯便把兵部尚书熊明遇革职查办,沈棨下狱。此后
他更下旨给守边的官员,任何人不得与满清有片纸
只字的交通。
⑧《明史·食货志》:“自古有一年而括二千万以输京
师,又括京师二千万以输边乎?”
十一
崇祯对袁崇焕的猜忌,从“请发内帑事件”开始。带兵
的统帅追讨欠饷,本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但债户对于债主追
讨欠款,不论债主的理由如何充足,债户自然而然的会对他
十分憎恨,如果债主威名震于天下而又握有武力,十几岁的
少年债户除了憎恨之外还会恐惧。崇祯又不敢惩罚袁崇焕和
皇太极谈和。这“不敢”两字之中,自然隐伏了“将来和你
算帐”的心理因素。
该年闰四月,加袁崇焕太子太保的头衔,那是从一品,比
兵部尚书又高了一级。到了下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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