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香港奇案志(下)(5 / 7)
十六种语言汇成一句话,爱我中华~爱我中华~爱我中华~”。(其实紫荆花也是花...)
双方互相纠缠,扯发、拉衫唔知咩字裤、揸波、南拳北腿、怪招尽出,分不清敌我,小小单位叫骂声成一片,楼下住户当即被震醒,六人你推我搡,其中一名陀地妹更被拖入厕所毒打,扫帚及地拖棍打到弯曲,最后把厕所屋棚挤倒,楼塌屋碎,硝烟弥漫,雷声滚滚,全楼皆惊!早起的街坊有戏睇,天台上冇皮虾饺滚在一镬,波涛汹涌!街坊一定延迟报警,要数得清几多人头,警方最后接到报警是:平安大楼天台六名裸女打架!随后PTU和很多女警迅速赶到,当日早晨我从甜美的梦中睁开眼睛,不是驱车去警署而是直奔鸡窦开工,这壮美的人生啊~之后伤者送往医院,其他全数拉回警署录口供,违法留港的“鲜艳的花朵”一律送返“花园”,封闭“地震现场”。该凤巢早已存在七年有余,因为邻居慑于凤姐有黑帮份子撑腰,敢怒不敢言,最终因为地震事件被捣毁。
2009-11-20 03:28
2006年警方扫黄组展开炼钢师行动,捣破制作网上嫖妓指南best161.com的互联网公司,将该公司的董事、摄影师及电脑程式员等七名男子拘捕。该网站每月收取每名妓女及男妓约六百元,以替对方拍摄及设计网上广告,每月净赚达十万元。区院法官裁定七男被告串谋依靠他人卖淫收入维生罪。被告中全是知识分子,其中两人分别在本港及外国大学读书。被告依次是48岁公司董事陈育斌及45岁的黄子荣、35岁的摄影师林耀聪、30岁的关启昌及李耀强、31岁的相片编辑员郭安达、31岁的电脑程式员周积盈,控罪指他们在2003年3月至2006年5月期间犯上述罪。这件事引起咸书杂志等媒体抗议,声称:尽管现时在香港卖淫属犯法,但替妓女制作网页并不等同串谋依靠他人卖淫收入维生罪。难道报章广告刊登前座、后座、一楼、箫后、地址等资料,也属串谋依靠他人卖淫收入维生罪?况且,设计网页、BBS发言纯属技术上问题,各种争议不断,一度引起妓女大罢工、X工作者游走示威活动。
现时全港估计有十万名妓女挣扎在一楼一凤法例夹缝中,其中在互联网上卖广告的妓女就有逾千间,因法例的限制、自设保安设备成本昂贵、同业激烈竞争、警察及社会白眼,令妓女保安难上加难。连续两起凤姐连环杀手案件出现以后,有团体估计,妓女杀手出现将催化凤巢大厦涌现,间接形成妓寨,便于管理和治安。2007年3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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