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 部分(3 / 6)
在香港可能一切都很不好。我突然想象,在那个都是白衬衫、白牙齿的教室里,另外一群孩子高傲地看着他,悄悄地在他背后说乡巴佬。
我莫名其妙地难过。
拿着信,我去敲了乌惜家的门。这个阿小正在自己玩吉他。当时流行的一部香港电视剧里,主人公总在弹吉他,许多潮流男女都在学。
我拿出香港阿小的信给他看。
他愣住了,没接过去。
“他给你写信?”
我明白了,香港阿小没给他写信。
这个阿小抢过信,往旁边的炉子一扔。香港阿小的信,以及回信的地址就这么被烧了。
我才觉得,我太鲁莽太欠考虑了。
我知道,从此这两个阿小都和我离得更远了:一个收不到我的回信,肯定是责骂我扔掉我家的地址;一个从此会因为觉得自己受伤而更加疏远我。
高三的后半学期,整个学校像传销公司。
老师整天说,别想着玩,想想未来住在大城市里,行走在高楼大厦间,那里才好玩。他们偶尔还会举例:某某同学,考上了北京的大学,然后,他就住在北京了……口气笃定得好似王子和公主从此过上幸福的生活。
谁都没怀疑住在北京就是所有幸福的终点。整个高三的年段,也像是准备离开小镇的预备营地,许多人开始寄宿在学校,全心投入一种冥想状态。仿佛学校就是一艘太空船,开往一个更开明的所在。
我也是寄宿中的一员,全身投入这种冲刺中。直到高考最后一刻结束,回到家,母亲才叫我去探探阿小。
阿小骑着摩托车在海边狂飙,一不小心车歪了,他整个人被抛出去,头先着的地。那是两个月前发生的事情。当时一度下了病危通知书,但总算奇迹般地抢救过来了。
去到他家,他还躺在床上,受伤的头部已经拆线,但可以看到,前额凹进去一块。他看到我惊恐的表情,开玩笑地说:“我牛吧,摔成这样,竟然没死,而且一点后遗症都没有,就是难看了点,不过这样也好,这样出去,混江湖最容易了……”
两个月后,我被一所外地的大学录取,离开小镇。我去向他告别,他当时已经开始和父兄去捕鱼了,只不过从此不骑摩托车,也蹬上了吭哧吭哧响的自行车。
阿小终于成了小镇上的渔民了。
兜兜转转,大学毕业后的我,来到了北京,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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