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一)(17 / 20)
一起喝啤酒,而这一切都是在客栈里做的。过了许久,阿里萨才明白特乌古特之所以在那个名为客栈实为妓院的地方有影响,是因为他终于变成了这家客栈的老板和港口上那些堕落女人的业主。他用多年和积蓄渐渐买下了客栈,替他出头露面的是一个瘦小的独眼龙。这个独眼龙见人笑脸相迎,一副慈善心肠,谁都想不到他会捞上客栈经理那件好差事。然而事实就是如此,至少阿里萨认为他不错,因为他对他的旨意心领神会,比如说,没等阿里萨开口,他就在客栈里给他准备了一个包间。这间房子不仅可供他在需要时解决那种事,而且可供他安安静静地读书和写情书。就这样,在正式办理结婚手续的那段漫长时间里,他在客栈里消磨的时间比在办公室和家里加在一起还多。有些时候,特兰西托只是在他回来换衣服时才看到他。
读书成了他的一种嗜好,不读书简直活不下去。母亲自从教会他识字起,就给他买一些北欧作家写的带插图的读物,这些书是作为儿童故事出售的,但事实上,却是些什么年龄的人都可以读的最残酷和邪恶的书籍。阿里萨五岁时,无论在课堂上还是在学校的晚会上都能背诵这些书里的篇章,不过熟读这些书籍并未减少他的恐惧,而是相反,愈发加剧了他的这种心理。因此,从阅读这类书籍转而读诗,对他的神经仿佛是一种缓冲剂。到了青春时期,他已按出版顺序读完了人民图书馆里的全部诗集。那些诗集是特兰西托·阿里萨从“代笔先生门洞”的书商们手里买来的,价钱便宜,从荷马到不太引人注意的地方诗人,无所不包。他读书没有选择,拿到什么就读什么,好像一切遵从天意办事。多年以来,他读了那么多书,到头来哪是好书,哪是坏书,他压根儿分不清楚。他头脑中唯一清楚的是,在散文和诗歌之间,他喜欢诗歌;在诗歌里面,他喜欢爱情诗。爱情诗只需读上两遍,他即可背得滚瓜烂熟,押韵押得越好,越有规律,越伤感,他就背得越容易。
这也是写给费尔米纳的最初几封信的源泉。在那些信里,他整段整段地抄录西班牙浪漫诗人的作品,连一个字都不改变。后来,直到现实生活迫使他关心更多的尘世之事,而不仅仅是关注心灵的痛苦,他才跳出了浪漫主义诗篇的圈圈。那时,他已经问伤感连载小说和一些世俗的散文跨进了一步。他能跟母亲在一起,一边朗读地方诗人的诗,一边伤心落泪。那些诗是在市场和街道往廊下出售的,两个生太伏一本。同时他也能背诵黄金时代最优秀的西班牙诗歌。一般说来,凡是到手的书他无一不读,先拿到什么就读什么,甚至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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