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9 部分(4 / 6)
男人如此败笔,当初就应该按古龙迷的老爸的意见,给他取名叫“李风流”算了。
“真的,老姐,我遇到了美女……美女啊!”李杜易涨红了脸语无伦次:“今天郊游,我在望山看到的,我还……”
“这世上的女生有哪个不美的?”我懒得理他,去翻漫画。
“这次真的是绝世大美人!”
“……”我掏掏耳朵。
“绝对是你只要看上她一眼,就算立刻为她去死也心甘情愿的仙女!”
我抬起眼皮,瞅着满面桃色失魂落魄的小帅哥,耸耸肩:“OK,打个赌吧。三个月后,你如果还有这样的深情,我输一套《多啦A梦》,现在,只求你让我清静清静。”
这次和李杜易打赌,也是唯一的一次,我赌输了。
蔷薇花事(下)
接下来的三个月里,李杜易魂不守舍,连最喜欢盘踞在女生宿舍11舍楼下弹吉他的嗜好也罢工了。
他每天像朝圣一样去爬东郊望山,等人的效果很烂,瘦身的效果却很好,小情圣的身材向着齐天大圣发展。老妈心疼得不得了,每天的饭菜都有大补的美味,我第一发现,有个花痴老弟未必全都是坏事。
唯一不爽的是,李杜易在家里建立起了一个饭后“百日讲堂”:每次时间固定两小时,内容相同,情节让我来概括就一句话:他在望山遭遇奇缘,伸手扶了步子不稳的绝色美人一把却被人家的保镖当成色狼,美人替他解了围并谢了他还朝他一笑。至于最后的一点,美人有没有笑——天知道!
这天,当李杜易照例开始他一成不变的百日讲堂时,老爸“咳”了一声匆匆进了书房,占据住有力地形。我哀怨的四顾无处安身,急忙中只好抓起一本杂志往洗手间躲。
杂志封面是个俊男。如今这些灯光和镜头下的男男女女都美丽,美如图画,美似雕塑,却只能养眼,抵达不了人的内心。
百无聊赖的翻着风情万种的时装杂志,我的视线突然被一张小画面吸引。
少女微侧着面,看得出本人并没有意识到身旁的镜头。那长长的睫毛下一双眸子却似含着水雾,天然的肌肤颜色决不是灯光可以打出来的,白衬衣的领子遮掩了新月的颈项,一段清雅高贵,一剪刚柔并济,美得自然,又美得逼迫。
小小的年纪,已经像钻石一样夺人了,摄影师似乎刻意把画面也放小,以免惊扰到观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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