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连续一个月都是如此。(4 / 7)
落一人拿著铜盘在场子里“呛!呛!”的忙呼。情兽一人撂倒七个,非常高兴的站在烈火军团的餐桌上,双手叉腰哼著小曲,扭动他那笨拙的大屁股。
一群菜鸟这才抱著手,从容不迫的离开。
贫血没猜错,打架之后的第三天,珈蓝小队就收拾起东西,跟其他几个小队一起出发,提前大半年来到神魔分界线上。
在菜鸟们表示惊讶的时候,贫血跟他们说:“这叫提前熟悉战争。”
第六斗士团三十来支侦察小队,珈蓝小队属于其中的一支,必须提前去做战场侦察。这种任务是他们的主要职责之一,通常一出去就是七八天的时间。
这是为一个军团修建的前线营地,规模极大,不注意的话可能会迷路。
贫血一拿到地图,立即回到珈蓝小队休息的帐篷,跟菜鸟们说明此次行动的路线,交代路上要使用的东西。
长官走后,菜鸟们开始准备行装,第一次执行任务,气氛多少有点压抑。
炽色想了想,小声回答:“大概不会。”
“如果遇到敌人应该怎么办?”
“怎么办都行。”一旁的克莱伯接过话:“但我肯定一点,他们绝不会有兴趣跟我们坐到一起喝酒,所以还是干掉他们好了。”
浪子一脚踢出,克莱伯夸张的叫了一声,张牙舞爪的摔在地上。看大家好半天都没什么反应,才无趣的笑笑爬起来。
“巴哈姆,你为什么来当兵?”堕落又好奇的问。
“我?我在族里有个婚约呢!对方是族长的女儿。”巴哈姆正习惯性的用上齿咬著下唇,这时候放出来,对著大家笑笑:“她人长得很漂亮……我,我觉得我配不上她,所以来参加军队,希望能得到点军功之类的……”
“能有多漂亮?”克莱伯叹口气:“有婚约的人,不应该来这里啊!”
巴哈姆低下头不说话。
“万一你受伤了呢?”克莱伯追问:“她还会嫁给你吗?”
“送我的路上,她说过要等我的。”巴哈姆抬起头来,右手从怀里摸出一个饰物:“她说过的,我一天不回去,她就等我一天,两天不回去就等我两天……”
“你问我?”情兽没好气的回答:“我他奶奶的问谁去?”
“啊?你居然不知道?”克莱伯像发现了什么稀奇的东西:“说出来大家听听看啦,别不好意思,你身为斗士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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