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转角处遇生机(1 / 5)
邓恩雅再一次离家出走,搬到了幸福小区母亲的住处。跟上一次不同的是,这一次是母亲主动让她回来的; 上一次她只是在这里停留了半天,这一次她打算长住了。
女儿住娘家的日子里,老太太没有再劝她回家。经过了那惊心动魄的一幕,老太太完B 全站在了女儿一边,从一个苦口婆心的劝导者变成了与她并肩作战的战友。
该死的周一鸣,他居然真的在外面养女人!
老太太的脾气终于被惹了起来,具体表现就是:周一鸣打电话,她绝对不接,周一鸣上门负荆请罪,她装聋作哑就是不开门。
这一次,即便女儿不跟姓周的离婚(因为女儿已经怀了姓周的孩子,离婚似乎不是上上之策),也要让他们一家付出代价。至少要让他们从思想深处认识到错误,并保证不让她心爱的女儿再受任何委屈。当然了,如果周大顺能自觉一些,替他那可恶的儿子写那么三五千字的“悔改书”的话,刘苏贞还是可以戴上老花镜,花费点时间认真读一读,从中找到需要教训的理由,承担起女婿的批评教育工作的。
然而,周大顺是个粗人,他们钢铁厂工人犯了错保,除了扣工资之外,领导是不会要求职工写什么“悔改书”的,说白了那都是虚的,扣工资才能让犯错误的人心疼。。为了多罚点钱,保不齐那些领导暗地里会祈祷工人多犯几次错误呢。因此,儿子给他丢了脸,他觉得只有拿出真诚的态度才能挽回儿媳妇,挽回给亲家母留下的坏印象,从而挽救他那即将出世的孙子。
所谓真诚的态度,在周大顺看来,一是人民币--他倒是想拿出点美元法郎、欧元什么的,以示自己的诚意,可他一没当过官,二没经过商,没那个实力,二就是具体实物。
可是,当周大顺携老板揣着省吃俭用积攒下来的两万块钱家底,脊梁上背着半扇肥猪肉外加一只大猪头,手里提着不断哀鸣的大公鸡,赶往刘苏贞家的时候,哪位前小学教师却板起老脸,冲着他们一顿劈头盖脸的训斥。
“周大顺,你别想用你这点臭钱来侮辱我的人格!你以为金钱能买到一切吗?我看你的人生观、世界观有问题!你儿子做出那样龌龊的事情,你做父亲的不好好教育,打几下就解决问题了吗?你居然还背着猪肉来了,简直就是猪脑子啊!我把好好一个女儿交给你们,你口口声声说拿她当女儿看,你就是这当女儿养的吗?看看,看看哪,你还提着活鸡来了,你是来给我们道歉还是诸葛亮哭周瑜来了?要不要我也躺到棺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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