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吴家(2 / 5)
娘子也病了一场跟着去了,吴家大郎业已娶妻,张罗着卖田卖地办完丧事,家底子也没了,还欠了些债务。
若吴家还有原本的田产,日子也能将就过下去,然而田已卖了,再无出息之项。幸尔兄弟俩还识得几个字,替人抄一点书、写几封信,也能赚几个钱糊口。只恨家中人口太多,除却一弟一妹,吴大郎自己尚有妻儿要养,眼看二弟一年大似一年,却是一文娶妻的钱也没有了,连饭都要吃不上了。妹子只得早早送人做了童养媳,这弟弟总不能也送人做童养媳罢?
三年孝期一过,吴大娘子又怀孕生子,一年之后吴大郎便统共有三子两女,又舍不得卖掉溺死。女孩儿养到七八岁上,便可步她们姑母的后尘,还能省一注嫁妆钱,否则备不起嫁妆恐也嫁不出去。儿子还没长大,且不用愁,愁的是弟弟长大了!
无奈之下,吴大郎只好把弟弟送去做赘婿。做赘婿极其丢人,却也不失为过不下去的人家的一条活路,况且吴家也没钱给吴二郎娶妻了。恰遇上程老太公为女择婿,一看这吴二郎生得也是端正,也识文解字,家贫是因为父母之丧,并不是因为游手好闲。
吴太公曾做过秀才,程老太公也是知道他们家的,吴家兄弟也知些礼仪,性情也算和顺。程老太公便与妻子商议:“素姐性情柔和,必辖制不住夫婿,须得一个知礼和顺的,待你我百年之后,素姐方才不至被欺负了去。”
林老安人想的却是:“不是他们,难道要寻庄稼汉?一朵娇花似的女儿,也只有配个斯文人方好。没了吴二郎,上哪里寻个斯文人肯做赘婿的呢?”
老两口商议毕,也央了中人,也写了契书。程老太公因想,吴家自有大郎延续香火,自家女儿又不顶大用,须要个男子相伴一生给她倚仗,便要立一个死契。这契书与程谦立的就不一样,没个年限的,乃是一辈子的事儿。
吴家兄弟犹豫许久,想拿乔,却也耗不下去——家里已经揭不开锅了。
就这么定了契书,往衙里备了案。吴二郎自入赘之后,亦改姓程,把绢罗衫替了粗布衣,不必吃糠咽菜,细米白面管够,闲时还能看程老太公之藏书,又有娘子塞他零花钱为岳家巡看铺子还有孝敬。除开林老安人略厉害,程老太公却极讲理,素姐又实是个温柔淑女。日子过得比在家舒服了何止百倍?
只是吴二郎这赘婿做得极没职业道德,早忘了快要饿死时发的愿“但助我过这一关,必有厚报”。快要饿死时拿脸换饭吃,吃饱了又觉得做赘婿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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