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1 / 5)
墨子是实用主义者,老庄是浪漫主义者,儒家是把现实和理想妥协到一起的典范。善水到底属于那一派,在做薛家女儿的这十六年中,基本不用她去考虑这样严肃的一个人生观问题。直到现在,她发现情况不对劲了。她被人提着架在了一只火炉之上,稍不留意就会变成一只圣诞火鸡。出于生存的考虑,她将自己归入实用主义范畴。
这不是现代社会。从前的善水,要是嫁了个不满意的丈夫,尽可以往独立发展,最后踢掉男人也没问题。现在她却没这样的胆气――就算有,也没有她发挥的余地。
奉旨成婚。除非是她犯了大错,或者是薛家触了大律,她才有可能离开这座王府,并且不是光鲜体面地离开,而是背负着恶名或罪名离开。
无论是恶名还是罪名,她都承担不起。所以她唯一的选择就是妥协。
别管丈夫是什么人,既然入了这座王府的大门,现在要考虑的,就是往后怎样尽快立稳脚跟,妥妥地过一辈子。女人在这种情况下,通常有两条途径。第一种是固宠,用尽手段笼络住丈夫的心。第二种,生出自己的儿子。
善水在洞房夜之前,也不是没想过抓住丈夫的心。不想一夜洞房,天明相看两相厌。她觉得自己没本事驾驭住这样的一个男人,所以退而求其次,生自己的儿子。
千万别相信什么与世无争、做只王府后院里的一只米虫。没一个能足撑她腰杆的娘家,再没儿子的话,她薛善水凭什么在霍世钧手下讨生活?更别谈在王府里立足了。一个不得丈夫欢心、膝下又空虚的正室,到了最后,只怕丈夫宠姬身边的通房丫头脸面都要比她大几分。
现在,考验善水这种实用主义精神的时刻再次到了。
之所以用“再次”,是因为她与霍世钧成婚的短短数日里发生的寥寥可数的那几次交锋,无不在说明一件事,她其实是个失败的实用主义者。
她如果彻底地实用化,那么洞房夜一开始,面对霍世钧这个丈夫,她就应该把尊严面子什么的统统都踩在脚底,哄顺这个男人才是王道。但是她就这么矛盾着,一边用实用主义精神引导自己去达到她想要的目的,一边却又死死地守住自己最后的底线。
所谓底线,这种东西其实可有可无。放着,它是一个人自以为的最后的尊严碑,真狠下心扯掉,也就一文不值,什么都不是。
现在,她要么屈从他,扯掉自己最后的底线,让他得到心理满足,从而达到自己想要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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