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五十八章 比枪杆【三千字大更】(1 / 4)
莫艳华被张小光逗得直笑,“我本事再大,也不能保证让几万松桥乡人都来光顾我的餐馆吧?再说,我也没那么大的抱负,搞这个,不过是想让自己的一些朋友有个吃饭的好去处。不过,你能在乡里为我宣传下,多来些人,也算生意不白干。”
“那当然了,人越多越好,钱挣得也越多,那样,餐馆饭菜的质量才会有保证。这里的金牌试吃员我是不想了,你那餐馆的我是当定了,呵呵。”张小光笑道。
……
接下来的聊天内容,越扯越远,张小光还真把自己当成了未来餐馆的一大股东。有关餐馆的选址、店名、装潢他无不操心着,甚至就连定啥为招牌菜都张罗着。
莫艳华也真像回事的与他聊着,搞得张小光真以为自己天生就是搞这行的天才呢。
两人正聊得投机,却从饭店门口走进一个长相俊朗的壮年男子,迈着大步子,一身虎狼之气,就这么的朝人群走来。
张小光首先注意到了这个男人,第一眼便感觉这人不简单,在人多热闹的大厅里,行动自如,表情得体,似乎还很受用这种环境,显然常出现在一些这般公众化的场合,如鱼儿游在水中一般自得。
后来,张小光才知道这人叫马向钟,是青城县城有名的帮闲。
“帮闲”也就是那种陪着身份特殊显赫之人玩耍的一类人,简单来说,他们的职责,就是陪着一些公子哥或者高官子弟吃喝玩乐。
干这行的,显然要有非一般的阅历,以及过人的口才,并且,长相出众,即便不是美男子,也要是一大帅哥。不然,常与一些贵人走在一起,岂不是辱人家的身份么?
除此之外,帮闲还有一大特点,那就是他们多与一些黑道势力有纠缠,这便于在所陪之人遇到不开眼的对手的时候挺身而出。
马向钟进入饭店,可不是来吃饭的,他上次陪一老板来这里的时候,相中了一个服务员。恰好让他看上的不是别人,正是众服务生之中姿色最佳的莫艳华。
只看他直直向莫艳华走来,丝毫不把正与她聊着的张小光放在眼里,道,“那个,莫小姐,你上次答应陪我吃个饭的,我定好了,就今天晚上吧。”
这男人这么一说,莫艳华的几个同事都替她发愁,那一天她们是见识过这男人的缠人招数的,他可以花费一整天的时间,对着你说好听的话,而且不带重样的,说的你搭理他不是不搭理也不是!
而旁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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