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3 / 4)
姜筠微微扬眉,似乎不解其意,逢春盯着小桌几上的紫砂茶壶,缓缓说道:“我今年正月下旬,曾经落过一次水,醒来之后记忆全无,一个月之后,我就嫁给了二爷,要按这时间算起来,我在二爷家待的时间,比在定国公府还长呢。”
“平白无故的,你怎么会落水?”姜筠微敛眉头,逢春又不是贪玩的小孩子。
逢春轻轻摇了摇头:“我不记得了。”顿了一顿,逢春再道,“据我以前的大丫鬟说,我叫她回去取东西,等她回来找我时,我已经落水了,虽然大家明面上都说我是失足落水,可暗地里,很多人说我是投湖自尽。”抬起眼睛,逢春望着姜筠,问道,“二爷,你觉着是哪个呢?”
姜筠沉吟片刻,道:“不好说。”要嫁的夫婿是傻子,会不甘去死,这道理也说得通。
逢春微弯眼角:“是呀,明明我才是知道事情真相的人,可我却偏偏不记得了……我很喜欢一句话,二爷可知道是什么?”
“哪一句话?”姜筠问道。
胳膊晃得有些酸了,逢春另一手轻轻去揉捏犯困的手腕:“好死不如赖活着,人一旦死了,就什么都没了,只要活着,好歹有个盼头不是。”说着又笑靥如花,“如今二爷康复了,又待我这般好,可见这话不假。”
见逢春揉手腕,姜筠夺过团扇,自己动手来扇风:“那我要是没有康复,一直是之前的傻样呢?”
逢春依旧眉舒目展,静静道:“我可以和二爷生个儿子,待他长大成人了,有他孝敬,有他照顾,我这辈子照样不白活。”
姜筠沉寂片刻,再问:“以前在娘家的日子不好过吧。”逢春的亲爹若是疼她,就不会把她许给一个傻子,嫡母毕竟不是亲娘,若不然,逢春上辈子也不会被嫡母许给姐夫做继室填房,高氏当初所用的由头,就是让逢春去照顾嫡姐留下来的独子。
逢春摊手一笑:“不记得了……我只知道,我现在过得很好。”
看逢春笑得知足欢喜,要不是她唇上抹有红口脂,姜筠挺想抱着她一亲芳泽,话匣子打开后,两人说笑了一路,直到随从在车外提醒,定国公府快要到了时,两人方止了说话声,逢春先替姜筠整理衣袍,随后又摸出一把精致的手镜,查看自己的妆容是否有乱。
逢春才看了两眼,姜筠已笑道:“别照了,美着呢。”
搁下手里的小靶镜,逢春故意叹气:“等过个五、六年,我还不知能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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