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I 尘雾之镜 (3)(2 / 24)
以后少花钱就是了……我……我不花钱了,只是吃饭睡觉就好,行不行?”
“婉儿,你这样子,简直让我看不起你。”他说,“我们会支付你在巴黎的学费和生活费,只要你停留在我们的视线之内,不要惹事。”
惹事?她从来不惹事!被逼到绝路的人,总会生出莫大的愤怒力量,她就这样地血液沸腾了。她是被戳一千但不能被冤一个的那类人,她或许百无一用,不擅长读书,不醉心求学,但她至少是个听话的孩子,她从来都是服服帖帖地跟在兄姊背后,唯他们马首是瞻,凭什么说她惹事?
汪敬哲见她横眉瞪目,倒好像早等着她这样似的。
“来之前就我知道,不过几个月的时间,你惹的事,你是一定忘光光了。”
她遗忘那些恋情的速度,的确相当快。突然让对方戳穿,她才知道,说她惹事,也不冤枉。她本来空空的目光,这时就像被灌入两缸液化金属似的,轰然坠向地面。这几个月,同是被流放的人,她有汤毅凡陪着,哥哥却是独自一人在外露宿的;她依然吃得好喝得好,却不知道哥哥过的是什么日子。
她从前的确不惹事,一惹就惹了个大的。
“哥,对不起……”
是否在重逢的那一刻,她就该先说这话?她怎么一闭眼,就可以当往事没发生过?可是,究竟发生过什么呢?谈起他们共同惹的事,哥哥淡漠的一如她。她常觉得那时他很好奇她,他想知道为何在家里默不作声的小妹妹,在学校里却有各种不可思议的传闻。他想把她装进万花筒中,转动镜筒,让她简单的身体在不同的视角下反复、叠加、虚幻。
他的意思并不是让她谈那件事,他飞快地打断了她,以示他根本不想谈。
“说来说去都只有对不起,我也不愿听了。婉儿,从现在开始,你好自为之吧。”
11
从任何角度来说,她都不是一笔成功的投资。她臭名昭著的巨星生母没留一点财产给她,留下的倒有传说中的负债累累——钱债和情债;她一无所长,没有考到任何一所世界名校,也不知道自己长大后,除去吃喝玩乐还有什么事可做。她唯一会做的事,大概就是谈恋爱了。男孩子们喜欢她,留她到适婚年龄,大约她会有跟哪家联姻的皮肉价值。但在证明自己的价值之前,她愚蠢到将恋爱谈到了不应该谈的人的头上,还差点逾了大限。虽然他们没走到那一步,但这也已经搞得人家家庭不和,长子出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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