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I 尘雾之镜 (4)(9 / 16)
丹尼是个格外讨人喜欢的男生,这足够让某人吃个小醋,认识到他也不喜欢她有男朋友。
那天晚上她哼着古曲Danny Boy的小调,觉得命运该从这里开始转好。
她在床上轱辘来轱辘去,打电话给毅凡:“毅凡哪。”
“……好好说话,我瘆得慌。”
她低声骂了句娘。
“汤毅凡!”
“这回对劲了。什么事?”
“我有男朋友了。”
“哟,哟……那敢情好。”
原来她的肚量,是真比不上这位爷啊。她还有话说吗?还有话,可说吗?他索性贴张纸在她脑门上算了,上书四个大字:一厢情愿,最后再盖个傻子认证的大号红戳。
“汤毅凡。”
“哎。”
“你就是一个混蛋,以后你再也别来烦我了。”
18
她挂了电话,似乎该哭一场,奇怪的是她并不想哭。她有的,只是一种败得彻底的颓唐,以及输到底再也没什么好输的释然。她花了一个周末的时间,一遍又一遍地看《傲慢与偏见》,不是读书而是看电影。伊丽莎白以为自己爱上了魏肯,但那不过是女性虚荣心被满足所带来的错觉。最后,她的真爱是从前被她忽略的达西先生。有人说你在遇到王子之前总要先吻几只青蛙,她由此认定,汤毅凡就是她的魏肯与青蛙。
醒悟吧,她才不需要青蛙,她需要的是王子。而她的王子就是亲切温和、风度翩翩的丹尼尔-朱利安·德……他到底姓什么来着?
没关系,她有充足的时间去了解。
她要跟他约会,而且要,没错,把妆化得跟熊猫一样。
诚然,丹尼有缺点。他骨子里是最地道的巴黎人,他会讲英语,但乐于装作不会。假期到了,他开着他的法国车,去到他位于南法蓝色海岸的别墅,去吃他的法国食品和看法国电视节目。对于他来说,巴黎以外皆为沙漠。可笑的是,他甚至没亲眼见过沙漠是什么样子,抢夺安东尼时她猜测的所谓沙漠之旅,最后其实只是戛纳电影节一个座席的确定而已。
他是女孩们的漂亮朋友,你有时很难看出他对哪一个更上心。法语中,喜欢与爱是同一个词,但她都不在乎。他对她,对所有人高调地宣称,她是他的女朋友,这多么好。
面对每天放学都可牵住的手,她渐渐戒掉了每月一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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