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III 幸运灵符 (2)(2 / 24)
如果那年是和他一起在美国度假期,那他们一定都还是顶年轻的孩子。长大后,毅凡甚少去美国,即便去也总是去纽约华府。她许多年没看过阿留申群岛的极光与雪原了,当年他喜欢那个地方,是因为可以猎熊。
那年他们在阿拉斯加,披荆斩棘,破冰前行。
彼时应该还不到二十的汤毅凡先生,带了他家的小婉儿同学,一起去阿留申群岛猎熊。她之所以觉得不被重视,是因为他不是专门带她去玩的,而是带了他一帮朋友,都是年龄相仿、一起长大的男生,只有她一个是女孩。朋友们都在问他:“你干吗带这么个小尾巴,走哪儿带哪儿?”
“拿她当诱饵,套熊。”
所有人都哈哈大笑,见她皱眉嘟嘴的娃娃脸,就笑得更厉害了。他用眼神暗示她,说着玩的,她绝对安全,不会被用来套熊的。如果有人再问,毅凡就斩钉截铁地叫他闭嘴,不说话没人拿他当哑巴。
那时他们与当地的向导一路驶入极北区,从朱诺到安克雷奇,从草原到丛林,驯鹿开始一队队地从他们的身边擦过,就像正餐前的开胃菜,但他就是不肯让她摸一下枪。
“那你带我来,到底是干吗?”她不满地嘟囔,用手去扯身边因纽特人毛发丛生的滑稽衣装。
“看雪。我记得你说过喜欢雪覆盖一切的……什么来着?”
无聊,无聊,她实在很无聊。
她只被允许在车里等,于是,大概在两个小时的等待时间里,她干下了一桩犯法的勾当。可那不是她的错,你或许不知道因纽特人可以用几十个词来表达雪的意思,而当她已经跟向导学会了这所有的词时,她实在是无聊到必须溜出去玩了。
下一件她记得的事,就是气急败坏的陪同人员对汤毅凡说,这小姑娘嚣张地叫醒了一头正在打盹的熊,只为给它拍张睁眼的照片。她一点不怕被熊一掌拍死,揪着它的耳朵,把它叫醒了。正巧那时汤毅凡的“猎熊”车回到了大本营,他恰恰撞上了这一幕,又惊又吓,魂都炸了。后来据当时同行的朋友回忆,他拔枪上膛瞄准的所有反应时间,加起来不超过一秒钟。
闪电一样地,他摆好了杀戮的动作,一触即发。
幸好汤毅凡没开那一枪,因为无辜的熊根本没怎么她,只是摇摇头走开了,大约要另找个地方,继续睡觉。
不管怎么说,问题不在于此,问题是——信不信由你,在猎熊是合法行为的阿拉斯加州,打扰熊的睡眠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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