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2 / 5)
自己在徐横舟面前快裸奔了。
想一想吧。
我曾在遇见抢匪的那个晚上情不自禁地扑过去抱住他;在他生日的那天被他看穿那些贺卡都是我寄的;几个小时之前的夜里,我和他共处一室,我竟然走到了他的床上,我甚至不知道自己有没有亲吻他或是抚摸他,唯一比较肯定的是,我至少是抱了他的;而在刚刚,一分钟之前,我在一个玻璃窗上偷看他的投影,竟然也被他抓了个正着。我想白痴都会知道,一个女人这样看着你,是因为什么。
连我外公都能知道我喜欢他,唐人杰也知道我在找一个人,这么多蛛丝马迹□□在徐横舟面前,尽管我一次次都用一些牵强的理由把自己圆了回来,但稍微细想一下,就能知道那些理由有多么苍白。
什么从小就喜欢给漂亮的男生寄贺卡,他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然后一寄就寄了八年;爬到了人家的床上,然后对别人解释,是因为做梦在和自己的小伙伴打架。除非是情商为零的笨蛋才会相信这样的理由。徐横舟是这样的人么?或许他早已猜到,但他也在装傻。
我只知道一件事情,那就是如果那个人爱我,那么在这么多信号面前,他也会伸出他的手,迟早,他都会伸出他的手。如果他没有伸手,那就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他不爱你。
因为不爱你,所以他感觉不到。
因为不爱你,就算他感觉到了,他也会装作视而不见。
爱情就是这么残忍,向来都是白刀子进,红刀子出,没有模棱两可的爱情,所有的模棱两可,都是因为爱的不够。而爱的不够的爱情,其实不能算爱情,充其量也只是一种诱惑。而诱惑可以出现在任何人身上,诱惑也会随着时间快速地风化。
所以只有一个理由,那就是他不爱你。
我觉得在吃一个虾饺的时间里,我竟然能想通这么多道理,还对爱情做了个注解,如果不是因为我已经二十四岁,我已经成熟了的话,那么,就一定是因为我有做哲学家的潜质。是徐横舟改变了我,如果没有十六岁那一年的相遇,现在的我,说不定是一名哲学系或是心理学系的学生,十年以后,也许我会是一个爱情专家。而这些,在我对面的徐横舟他肯定是的想不到。
虾饺吃完的时候,我终于听见徐横舟说:“吃饱了我们就走吧。”然后他叫餐厅员工给我们打包一些虾饺和蟹黄烧卖,他让我自己看,还需要给罗佳佳和艾平芳子带那些吃的,我又点了一笼奶黄包和叉烧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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