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3 / 5)
巧巧的模样——一个男孩子,居然比她还长得好看!
被欺负的日子没有过多久——在小馒头十二岁的时候,那个姐姐被她爹“嫁给”了一个军人。
嫁了两百块钱。
那个时候的军人,“成家”是很容易的。
到了一个地方之后,租间房子,买个木板床,置办两张椅子,再花钱买个“媳妇”就是家了——统共花不了三百元。
等到军队离开的时候,再将木板床和椅子卖掉还可以换点儿钱回来。
至于媳妇……?
到下个地方再买就是了。
两百块钱让小馒头的继父很是阔气了一阵子。可是他脾气暴,喝完酒就特别的爱找毛病,有时候甚至还能和巡警吵,被巡警罚钱了又去借酒浇愁——喝醉了回来继续打小馒头娘俩儿。
不过钱总有花完的时候,可是过惯了不缺钱日子的男人不愿意了——他开始寻思着卖儿子。
小馒头的营养跟不上,又老是做重活儿,干的比吃的多。这么几年了,还是瘦条条才十岁的样子。可是他却长得极好,若不是整日的脏污,怕早就被人贩子给拐走了。
自然,小馒头这种手不能提,肩不能抗的类型——那种吸血似的做工可不同于家务活儿——是不能作为劳动力卖出去的,就是卖出去也挣不了几个钱。
所以那个爹就把歪脑筋打到了对方那张脸上——虽然他没有这方面的喜好,但是那些达官贵人可不同于他们这些贫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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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馒头是被他的妈妈救下来的。
当时他只知道按照他娘说的一直跑一直跑,但是脑中却一直回想着自己妈妈额头上那个洞……
原本那一枪该挨在自己身上的……
小馒头混到了一群孤儿混混之中,为了防止自己那个爹再找来,他又跟着他们出了城,一路流浪,最后到了北平。
小馒头那个时候还不叫小馒头,叫林朗。
既取了“琳琅”的美意,又希望他做一个清朗光明的人,饱含了他的父母对他浓浓的爱与期待。
但是那群孤儿怎么会允许他们之中居然有个人有“真正的名字”呢?所以一阵拳打脚踢之后,就规定他只能叫“小馒头”了。
这没什么,这群孤儿里还有小包子、小骨头、小花卷、小油条、小烧饼的,多着呢。
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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