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七十四章(3 / 8)
南方女子娇小,但也另有一番风味。
况且京城本就是富贵之地,那青楼的质量也是很高的。
比如那被称为京城第一青楼的万淑楼中的两位名妓,一位白衣胜雪飘然若仙,一位红衣似火媚然如妖,都是在南边也罕见的绝色。
凌梧自然也是要见识一番的。
这一来二往,凌梧就被那白衣胜雪的仙子给迷住了——前面说了,他本来就好这一口。
每年元宵之际,那万淑楼就要选花魁。万淑楼前一任花魁从良了,这一任花魁就是从这两位名妓中产生。
这花魁虽说是元宵节选出,但很早就要开始造势了。
花魁除了相貌才艺,谁能勾得更多的贵人为其摇旗呐喊,更多的文人为其攥写诗词,也是重要加分项之一。
凌梧迷那白衣仙子啊,自然是要为那白衣仙子造势了。
若是平常富贵人家,最多被人笑骂一句荒唐就罢了。但凌梧不但是国公爷还是驸马爷,堂堂驸马爷跑去给□□造势,还一口一个仙子,他视公主脸面,视皇家脸面于何物?
要是普通的驸马,公主可以直接出动她的护卫把逛妓院的驸马打断腿!
这大过年的,凌梧给人添堵,也是添到一个境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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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蔚半晌无语。
这都什么事啊?半大的老头子了,气血双虚,估计在床上能不能使力都是问题,还自诩名士追捧什么名妓花魁,有毛病呢?
说好的世家子弟重规矩呢?这就是他们的规矩?
好吧,这叫什么来着?名士风流,不拘小节啊。人家是纯纯的欣赏,是柏拉图式精神恋爱,和什么□□的东西一点关系都没有。要带着纯洁的眼光看待这个问题——个屁!
“那我们能有什么办法?总不能把爹绑回来不准他出门吧?”凌蔚头疼。这脚长在凌梧身上,他也管不住啊。
凌韫眼睛一亮:“好主意!我怎么没想到呢?!”
“喂喂,别冲动。”凌蔚瀑布汗,“我想……母亲应该遇到过这种事吧?她肯定会有解决方法。”
凌韫豁然开朗。
是啊,以前那么多年,公主娘都能把事按下来,那时候渣爹还年轻呢。现在渣爹都老了,更没有问题了吧?
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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