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疯狂(5 / 6)
就是所向无敌的战场魔鬼。
“冲啊,烈如火。”赤老温把手中的砍刀一挥向敌人的深处杀去-
在双方接战的过程之中,蒙古大军充沛的体力,凶悍的作风,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在近身肉搏中,‘烈火军’骑在马上有身高的优势。而金军手中的长矛太长,使用起来并不方便。相反蒙古大军的砍刀和钉头捶,却可以居高临下的发挥出自己重量上的优势……
这在肉搏之中威力无比,只要随手一挥簇拥在自己身边的金军就有一批被打倒。有的聪明的金军迅速的后撤,希望拉开距离,发挥长枪的优势,把马上的骑士刺下来。但是他们忘了蒙古大军是骑在马上的,他们的机动力要比金军高的多。
因此金军刚一后退,蒙古军铁骑就追了上来。结果金军和蒙古军的距离不但没有拉开。相反自己的队伍却被‘烈火军’冲散了。这些烈火骑士追在金军的背后,猛打猛冲,一下子就冲到了金军的指挥中枢。
完颜合盏是个拥有着丰富作战经验的老兵了。他一看到蒙古大军不仅轻易的破掉了自己对付骑兵多年来最有效的一招,而且还没费什么力气,就杀到了自己的眼前。心中知道,此时已经是最紧要的关头了。
他命令手下“赶快立起帅旗。
”“是。”手下的亲随答应一声,展开了一面两丈高的大旗。黑色旗面上,绣着红字,用女真文写着‘护军万户——完颜’几个字。完颜合盏虽然只是一个万户,论军衔并不是太高。但他是王族后裔,姓的是完颜,单凭这一点就足以叫他在其他将领中独领风骚了。更何况,他在拥有王族耀眼的头衔的同时,也是一位出生入死的实战家。
他屡次在和敌人的激战中,以勇敢善战而闻名。他手下的步兵,虽然在野战方面不是骑兵的对手。但是在守城方面却是一把好手,敢于挫敌锋芒还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拥有丰富的守城经验。
在西夏和金朝交接的地方,几乎都是一马平川的沙漠戈壁。双方要想守住阵地就必须修筑城堡。用城堡来保护边民生产,用边民来巩固土地。这是双方都必须遵守的法则。因此要想夺取一块土地就必须要首先占领当地的堡垒。
而这种频繁的争夺战,也就锻炼了边地守城步兵的能力和信心。但是今天,主帅却要善于守城的步兵,来当野战争锋的主力。这样虽然可以发挥步兵善于防守的威力。但是也必然造成大量的伤亡。要是万一这一仗打不赢,大同城被包围了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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