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吃飞醋(3 / 5)
目;不是因为秦可可多么倾城绝色,而是因为秦可可往父子两中间一站,画风完全不一样;奇葩的画风,微微透出几分怪异。
秦可可头发扎成马尾,额前收拾地干净利落,上身是一件洗的发白的长T恤,□则是戳满洞的牛仔裤,配上一双暗红色运动鞋,典型的宅女出门装扮。再看莫绍清,一袭黑白分明的西装、衬衣,西裤裁缝精致,一双黑皮鞋皮鞋被擦得蹭亮,他浑身上下都是名牌,往那儿一站便有股气质流淌而出,怎么瞧都隶属于成功人士。
小六六人虽小,却拾掇的很有富家小公子的范儿;一头利落的碎发,一身童装名牌,就连他手腕上的电子表,也是价格不菲。
怎么看秦可可都像是一个保姆。
三人一路散漫,逛至四楼时,小六六揉着肚子喊饿,莫绍清便拉着儿子提议:“去吃海鲜如何?这里的海鲜还不错。”
好不好吃无所谓,反正她不挑食,她揉着肚子道:“你请我吃。”这句话不是疑问句,而是肯定句。
莫绍清嘴角一扯:“你真是,不放过任何剥削我的机会。”
秦可可努嘴道:“帮你带了这么久的儿子,这是应该的。”
这句话可谓是杀手锏,一次又一次让莫绍清妥协;
走进海鲜餐厅,里处的装修风格很像欧式咖啡馆,却又不同,温馨暖黄的色调使得人食欲大开。秦可可挑的位置恰好位于整个餐厅的中央部位,莫绍清坐在对面点餐,她无聊地朝周围望了望,一抬头,心里一咯噔,看见了那个她朝思暮想的人。
这家海鲜餐厅有两层,二楼设立卡座、钢琴,环境比一楼优雅得多。秦可可抬起脖子朝上望了一眼,铁艺栏杆后刚好有个雅座,里处坐了一个清俊的男人;穿着白色衬衣、规规矩矩打着靛蓝色领带。他坐在卡座里拿着报纸,间歇间端起咖啡杯抿了一口,侧脸消瘦,或明或暗的射灯打下来,落在他的肩膀上,显得他的脸廓线条十分立体清晰。
那人的手真真好看极了,老远看去,手指纤长,白玉如葱,手腕处骨节分明,端咖啡杯的姿势十分赏心悦目。
几日不见,秦可可都觉得自己不认识他了。他坐在二楼雅座里,冷得就像长白山的雪,远观神圣,不可走近打扰。她的嘴巴一张一合,半晌说不出话;莫绍清一心一意点餐,六六则玩着自己方才新买的玩具,都没注意到她的反常。
秦可可离开座位,绕过一楼的装饰水池,这才找到了前往二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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