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2 部分(6 / 6)
政府收养弃婴的地方。喏,看见那些台阶了没?有些父母不想要自己的孩子,就把他们放到台阶上。”
台阶是木质的,被油漆刷的光亮,上面有无数的凹凸,仿佛被无数只脚踩过。
“不想要自己孩子的人,能称得上是父母吗?”她问。
“可能是养不起吧,还有农村里重男轻女现象很严重,所以主要是些女婴和孤残儿童。”
这当儿,一个女孩在一名妇女的陪同下走进了福利院。她有只变了形的左臂,一条腿也不利索,一跛一跛的。
“你是想打听什么吗?”察觉到她的异样,大叔问道, “跟着她们你可以混进去呀。”
“不不不”彩虹摇头, “我只是好奇。”
怀疑的种子一旦种进了心,很快就发芽。
翻开相册,彩虹发现自己最早的一张婴儿照上写着“彩虹三个月”,没找到妈妈怀孕时期的任何照片,这可以解释为明珠不喜欢拍到自己发胖的身体。不过,她意识到父母平日言谈中极少提及“生”字,取而代之的是“养”和“拉址”,比如“从小养到大”、 “养你不容易”、 “拉址你十几年”等等。
血型也不能说明问题,全家人碰巧都是O型血,除非去DNA。
若是狠下心,这谜也不算是高准度。她认识的人当中有医生,有记者也有民政局的干事,找人帮忙多少也能弄出点线索。可是.彩虹问自己,这样值得吗?倘若传言属实她就是弃婴,知道这个重要吗? 她的人生于是就黑暗了凄惨了吗?她会爱明珠大路少一些吗?或者恨自己的亲身父母多一些吗?
不会。如果知道了身世只会给自己带来痛苦和怨恨,为什么还要知道?
就算是弃儿,她也是个幸运的弃儿。父母给了她完整的爱,待她视同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