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连续杀人犯(3 / 6)
他会升官的,以后老了坐摇椅上跟孙子也有得说了。
将顾氏和白黎鹏押走的时候,白老大将一个手臂见方的盒子递到扣押白黎鹏的官差面前,打开来,里面是小号义肢,义肢上有发光的点点痕迹。
“这……这不是我的义肢么?”白黎鹏看了一眼,又看看掉在地上的那个,困惑了。
白老大不理他,对官差道:“我们早把义肢调换出来了,掉地上那个是我们仿制的,没有十足的把握我们也不敢劳烦各位官爷,证据已经做好,血迹比对官爷请收好,后面的事情劳烦官爷了。”
那官差心领神会,接过盒子道:“其实这些都是我们官府仵作的事情,给我们官府做你还能少花银子,血迹比对可够贵的,行了,我们会处理的,放心吧。”他转头对白黎鹏道,“罪证确凿,你的罪是坐实了,不过回去你最好给我嘴硬一点(白黎鹏:嘴硬一点,我没听错吧?),小爷我好把各个刑具都练练,那些个刑具,经常剜点肉、沾沾骨头和血才发光发亮的!”
黄色的液体从白黎鹏下体流到地上,他吓得尿裤子了。
白黎鹏的心理扭曲而懦弱,他从小就喜欢虐待小动物,比如把小白兔的腿打折,把鸭子的脖子活活拗断,把小鸟从树梢上打下来等等,但他从不敢招惹家里那条凶狠的大狼狗;
去打猎碰到兔子他异常凶悍,箭法精准;下人已经射伤的猛兽他会凶狠地追杀,但当一个人面对猛兽的时候他唯一的反应只有逃跑,哦,对了,还有一个反应——尿裤子。
衙门很快传来消息,白黎鹏还没进审讯室就招了,声称十几年前的惨案是他娘做的,明珠的手是他娘逼他砍的,他什么都不知道,他原版的辩词是:“我喜欢明珠的!怎么会伤害她?真的,我真喜欢她,她平时对我太凶跟狼一样,那几天她睡在床上的时候跟小白兔一样……”
所以他在他娘的授意下,把“小白兔”的双手砍下来了。
也许他一部分潜意识里觉得自己是残疾,配不上明珠,如果明珠也变成残疾,他就能配得上她了,如果他有一只手,而明珠没有手了,就更能配得上了……只是也许,是白黎鹏自己也没有意识到的想法。
得知当年的真相之后,明珠的身子冷得发颤:“出事之后……他来提过亲,我爹差一点就答应了……”
白老大紧紧抱住她,用体温温暖着她,“没事了,都过去了。”
…………
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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