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突然就喜欢上了 ...(2 / 4)
天载着我这么个庞然大物上学,到了学校的时候已经满头是汗。
后来钱唐的个子长到了一米八三,我认为我对他初中时候的锻炼功不可没。
……
钱唐上高一的时候,已经很具备招蜂引蝶的潜质了,证据就是我经常在他书包里翻出来的信、零食以及其他一些杂七杂八的小东西。当然这些东西大部分都被我据为己有,后来钱唐干脆一不做二不休,连那些肉麻的情信也统统塞给我处理了。
我更嚣张了,甚至有一次公然在作文里引用了那情信里的几段话——没办法,这个作者太有文采了,看得我口水哗啦啦地流。当时才上高一的钱唐正厚着脸皮做高三的物理卷子,一边做一边十分不屑地从鼻子里“哼”了一声。
我和钱唐经常一起做作业,这小子的物理和数学好得令人发指,而英语又差得不可思议。而我,则是完完全全的应试教育的产物,各科成绩都拿得出手,但也没有特别出众的地方。
不过这次抄情信事件的后续是我所没有预料到的。由于我这次作文写得太出众了,以至于被全年级的语文老师拿去自己班里展示……
这次事件的后果是,我得罪了我们年级最有名气的才女。= =
咳,这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情不提也罢。那么,我到底是怎样喜欢上钱唐的呢?说实话这件事情我自己也是莫名其妙的。
话说高考完后,我像脱了笼的马一样没了约束,整天纠结一群狐朋狗友吃喝玩乐游手好闲,钱唐就不一样了,面对着马上升高三的压力,每天有做不完的作业考卷,整天关在家里像个千金小姐似的足不出户。对此我其实是有点幸灾乐祸的,请原谅我那阴暗的心理,看到别人正经历着自己受过的痛苦,尤其这个人比你智商高比你魅力大给你讲数学题的时候还经常一脸鄙夷的表情……你能不开心?
话说某一天,我聚众夜饮回来,心情大好,于是顺手打包了饭桌上的一些残羹冷炙,打算给钱唐作夜宵。这小子的爹妈最近几天都出差了,怕他自己在家饿死,所以托了我妈照顾他,我妈觉得我无所事事容易惹是生非,便把这个差事派给了我。
此时我哼着小曲摇摇晃晃地来到钱唐家,他的卧室门虚掩着,我突然打算尽一次做姐姐的义务,突击检查一下看他是否在好好学习,于是没敲门就进去了。
钱唐老老实实地坐在书桌前……睡着了。
几张英语试卷被惨压在他的胳膊下,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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