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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离我们买的房子很远,卜先森就在公司附近给我租了一个单间。
有时他会坐两小时地铁到我这边来,我们仿佛又回到最开始在北京打拼时的租房生活,狭窄的单间里,我躺在床上追剧,他在电脑桌前工作。我抬起腿,就能用脚趾尖戳他后背。
“渴。”
他给我倒水,又拿来指甲刀,“脚趾甲要剪了。”
当然是他帮我剪。这是我们之间的习惯。他也曾说为什么我自己不能剪。我很心机地说:“我从小到大就没有剪过脚趾甲。都是我爸妈帮我剪。现在轮到你了。”
他竟然信以为真。
我望着他睁大眼睛、小心翼翼修剪的样子,突然觉得他蠢萌极了。
那表情,可以和韩寒的爱犬马达加斯加来个“谜之撞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