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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夏天,我和卜先森第一次去阿拉斯加。舷窗下是壮阔的冰河、绵延的苔原、常青的云杉、迁徙的驯鹿,还有午夜不落的太阳,美得像幻境。
行程中卜先森最期待坐直升飞机去北美最高峰麦金利山,可我那天水土不服、上吐下泻,他只好不去了,连我都觉得好惋惜,“其实你可以一个人去的。”
“一个人看风景?没意思。”
我身体恢复后,我们去沃迪兹海钓。
卜先森的公司小有起色后,他迅速学会了企业家之间流行的四项贵族运动:高尔夫、马术、网球和海钓,还拿到了海钓执照。
我们包船出海,他戴着墨镜静静垂钓,我在旁边自拍修图发状态。
很快卜先森钓上来一条大金枪鱼,笑着说:“以后我们老了,可以住到阿拉斯加来,我钓鱼,你做网红,别人笑你一把年纪了还像个洛丽塔,我就说,‘我偏要纵容她,做一辈子少女。’我们一起吃饭,一起出海,晒太阳,喝咖啡,看花开花落、云卷云舒,最后手牵着手走向天堂,许诺下辈子在这碧海蓝天里再次重逢。”
我摆手,“肉麻死了。”
他偏要让我更肉麻,居然开始念李元胜的《我想和你虚度时光》。
吃饭时我看到杂志上亨利·甘尼特说的一段话:“如果你还年轻,请远离阿拉斯加,过早领略世间极美,将使余生变得乏味。”
我嚷嚷起来:“怎么办?我的余生乏味了!”
他说:“不会吧?这明明是刚切的金枪鱼鱼生啊!”
有一年我和卜先森在清迈参加“万人天灯”活动,放灯的时候,耳边全是日语。
我把天灯放到夜空中去,闭上眼,双手合十,虔诚地祈祷朴先森爱我比我爱他更深更久,然后睁开眼,满怀期待地问卜先森他在想什么。
结果他不解风情地说:“我在想泰国人真是为了中日友谊操碎了心啊。”
那晚我俩差点儿打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