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3 / 6)
反着光的Patek Philippe手表。
这个场景……
我怔怔地出神,就在那个细微的瞬间,有什么东西拼命想从我尘封的记忆里钻出来。这一幕是么的似曾相识,好像在多年以前,我的眼前曾发生过一模一样的画面。
“你准备就这样一直坐在地上?”陆西城抓住我的手。
我握住他的手,失魂落魄地站了起来。
“你不能因为这点小事就生我的气。
“你觉得我是在生气?”我低声抱怨着。
“难道不是?”
“我只是不知道应该说什么。”
“什么意思?”
“馨馨,你很聪明。之于你,或许你解决问题的方式才是最正确的。我不够了解你,但是就像我之前对你说的:我们还有几十年的时间去相互了解,不是吗?”
“你以前是不是来过伦敦?”
陆西城被我这突如其来的一问打断,一时间忘了回答。
我说出了心底的疑问:“刚才在苏适的房间,你知道急救箱放在哪里,你是不是住过这家酒店?亦以前来过伦敦吧?”
“来过。”
“那……你以前认识我吗?”我屏住呼吸,“我是不是忘记了什么?”
或许是我忘记了什么,或许是我太过敏感。我也不是第一次有这种感觉了,某个时间、某个地点突然出现的某个场景,好做以前真真实实地发生过,时间久远得仿佛是在上辈子。所以我一度怀疑,生而为人,是不是都有一次轨迹和今生完全相同的前世。
和我的心底强烈的期待不同,陆西城矢口否认:“不认识。”
我猜到了是这样的答案,也明知这是真正的答案,但我心里还是有种奇怪的滋味。我想了很久,这种滋味大概就是不甘心吧:我不甘心和他曾经的人生真的没有一丁半点儿交集,不甘心我和他的婚姻真的只是因为合适。
谁让我是我妈的女儿呢?她是个浪漫主义者,我有她的基因,血液中多少也会流淌着浪漫主义情怀。她信仰爱情,而我相信缘分。我觉得人与人之间的缘分是没有逻辑可言的,大抵就像是,有时候我半夜睡不着跑到阳台透气,一抬头看见天上闪着灯飞过的飞机,我爱的人可能就在那架飞机上。尽管我们根本不认识对方,至不知道对方的存在。
我在伦敦生活了四年,陆西城在伦敦的那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