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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来。
真不明白,他怎么就会甘愿为了一个女人不顾自己的家人?
沈默坐在自己书桌前,窗外密密地细雨下个不停,比白天更加大,沈念安跟在他身后站在书房门口,“公子,要不我去厨房看看,偷偷拿点吃的回来?”
沈默摇了摇头,“我不饿,你自己去吃晚饭吧,主君在罚我,你不用跟着我挨饿。”
饿过头的时候,会忘了腹中的饥饿感,也不再想吃东西,三餐一直不定时,还时不时断上几餐,饥饿感和饱腹感会慢慢开始混淆,再加上之前栖凤山脚下那段日子,他就从来没有吃饱过,也许沈默自己都没有发现,因为他终究是娇生惯养的贵公子,什么事都有人准备好。
说到底,过了十几年饭来张口的日子,他实在不是个会照顾自己生活起居的人。
沈念安又看了他一眼,这才带上门离开,沈默坐在书桌前,摊开的一张张宣纸上满是隽秀的小楷,他自己开始研磨,执笔接着昨日停下来的地方接着一字字写了下去。
家中的书没有一本带了出来,养性阁这间书房虽然说是书房,真正能看的也不过几本养性修身的训诫书,无书可看,他便自己默写出来。
他一边写,一边有些走神,那个司南倒地下去双眼没有闭上的画面一直在眼前闪现。
他不是什么悲天悯人的人,从小被人灌输的,便是人有贵贱,三六九等不同级,所以,就算不会轻贱人命,他也不会为了无关紧要的陌生人来伤感。只是,归根结底,错还是在他。
他不该那么莽撞的,就算心急,也不该逮着要买马的人就以为是他要找的人,骠骑营新立,风承志派出她的心腹来招兵买马,本来就不是什么意料之外的事。
他叹了口气,重新从一边空荡荡的书柜上取纸摊平,站起了身,手起笔落,眉头紧锁,静不下心来便挥毫作画,十多年来,他都改不去的习惯。
***
下了几天的春雨,天气渐渐暖和起来,这天清晨,莫林医馆尚未开门,院中却突然响起一声巨响,像是火药爆炸的巨响。
莫林手上一片漆黑,呆呆地盯着小院地上一个坑洞,“我想,这大概不是个好办法。”
风承远翻了翻眼皮,夺下她手中点火的线香直接用右手捏成了碎末,莫林挠了挠头,站定在风承远身前,双手一起伸起来在两侧捧着她的脑袋,“炸得话太危险了,还是换一种,你给我打,打头。”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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