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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有的你都有了,你有的,我却没有。”
她问我是什么,我说我没有“另一个大毛”,也没有“另一个小毛”。
她笑了,拍拍我的手,老生常谈道:“要是碰到了合适的,也该考虑一下以后了。”
我还记得几年前韦若刚结婚时,我们也说过类似的话题。
当时我正准备卖掉父母遗留的房产,并且要用那笔钱去开一家属于自己的咖啡馆,因为在那间房子里只有我,而咖啡馆则能装下天南地北的很多人——我可以时刻幻想我是金香玉,有一家龙门客栈。
听到我的想法后,韦若问我住哪里,我告诉她,我会租房子住,以后有了积蓄,再买一间小一点的套间,只睡单人床,只准备一双碗筷、拖鞋、牙刷、毛巾。
她说,我这番计划说中了她心中最柔软的部分,要是没有黎先生,或许她也会选择这种生活。
然后,她又说:“Miumiu啊,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是可以永远独居的。人是群居动物,总需要找个伴儿的,那个伴儿可能是男的,也可能是女的,总之一定要是活的。”
我告诉她,我会养宠物。
——后来我也确实养了一只猫,我叫它大喵。
韦若有大毛,而我有大喵,韦若则认为人和宠物是不能比拟的,因为宠物不会和我说话,也不会和我沟通,更不会在你有病的时候带你去医院。
我却反击道:“那我爸妈呢?他们曾经是我的伴儿,是彼此的伴儿,现在他们各自又找了新伴侣,心里再没我这个人的存在了。这说明什么?说明伴侣是不可靠的,是可以随时更新和换代的。”
我的话不慎勾起了韦若的伤心事,当时她的父母也即将办理离婚手续,幸好后来又重归于好。
从这点上看,她比我幸运,她还有个完整的家。
宠物的确不会在我生病的时候带我去医院,男人也不会,至今为止,我的历任男友没有一个像韦若的黎先生一样,会与我共患难,并且他们都出现在我最富贵的这几年。
只除了一个人,也是在我二十八岁那年认识的——我的房东,仇绍。
仇绍和我一样,本地人,自己开了一家婚庆公司,规模不小,当然,是一步一步做大的。
他很有意思,好似每天迎接一对对新人还觉得不够热闹,愣是用他的所有积蓄买了一栋小楼里的一整个单元,上下共五层楼高,其中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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