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6 部分(3 / 6)
七、姑母傅仪寄存之联义山庄墓地收据一纸,此次经过红卫兵搜查后遍觅不得,很抱歉。
八、姑母傅仪寄存我们家之饰物,与我们自有的同时被红卫兵取去没收,只能以存单三纸(共370元)又小额储蓄三张,作为赔偿。
九、三姐朱纯寄存我们家之饰物,亦被一并充公,请代道歉。她寄存衣箱贰只(三楼)暂时被封,瓷器木箱壹只,将来待公家启封后由你代领。尚有家具数件,问周菊娣便知。
十、旧自用奥米茄自动男手表一只,又旧男手表一只,本拟给敏儿与儿媳,但恐妨碍他们的政治立场,故请人秀自由处理。
十一、现钞53.30元,作为我们火葬费。
十二、楼上宋家借用之家具,由陈叔陶按单收回。
十三、自有家具,由你处理。图书字画听候公家决定。
使你为我们受累,实在不安,但也别无他人可托,谅之谅之!
傅雷梅馥
一九六六年九月二日夜
译注《傅雷家书》的一些体会
金圣华
八六年底,傅敏来信说,《傅雷家书》要重排第三版了。《家书》虽然是一本内容严肃的书,但是不论在大陆或海外,都很畅销,影响深远。傅敏提到这次重版时,徇许多读者的要求,准备将书中为数不少的外文字、句,译成中文。原来《家书》中,的的确确包含了各种各类的外语,有单字,有片语,有氏句;有英文,有法文,以至意大利文等等。这些字或句,意思并不复杂,往往还只是一个人名或地名,以借晓外语的读者,尤其是在香港华洋杂处的社会中,一向看惯中、英掺夹的书报的读者来说,自然不会觉得有什么奥僻碍眼之处;可是大陆上的读者为数极众,其中不乏从未接触外语的人士,这些读者阅览起《家书》来,每遇外文字句,当然就不能尽情尽兴,畅读无阻了。
傅敏认为,既然《家书》之中编收的英、法文信件都是由我译成中文的,这次为全书译注的工作,也该由我担当,以求风格统一。我接到来函之初,对于这项使命,倒是“欣然接受”的,当时心想,一封封完整的英、法文信,都已经译了,中文信中附带的区区几个外文字句,又算得了什么,译起夹还不驾轻就熟吗?谁知一口答应下来,到真正开始工作时,才发觉实际情况跟想像完全是两回事。首先,《家书》中要译注的地方,比原先估计的多出很多,全书约有七、八百处之多,工作量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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