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7 部分(1 / 6)
种聚会活动。不过反正此刻状态不佳,不如出去开开心换换脑子,于是她同意了。
学校附近有不少便宜练歌房,设备一般但价格低廉,专为学生服务。一群大学生很快坐到了包房里,鬼哭狼嚎的歌声此起彼伏。这个年龄的年轻人喜欢无病呻吟装苦情,即便是热恋中的人,也喜欢点一堆伤感的情歌做西子捧心状,所以文潇岚一口气唱了好几首与失恋相关的歌曲,也并没有引起其他人的格外留意。
霸占了一阵麦克风,她觉得心情好多了,也开始觉得自己为了一些有的没的而烦恼,似乎有点愚蠢,正想溜回去继续上自习,忽然发现手机上有十多个未接来电。她自习时把手机调成了震动,去练歌房忘了把声音调回来,再加上包房里群魔乱舞充满噪音,自然注意不到有电话打进来。
点开一看,这十多个电话都是冯斯一个人打来的。她不太明白,这个浑蛋不去好好享受温柔乡,给她乱打什么电话。想了想,还是来到走廊里,给冯斯拨了回去。
“我在你们宿舍楼底下,”冯斯的口气很是奇怪,就像是喝醉了酒,“能下来见我一面吗?”
这是怎么了?文潇岚很奇怪,怎么一副交代后事的口吻?她没有犹豫:“我没在宿舍。你等一会儿,我马上回来。”
她找了个借口离开,匆匆赶回宿舍。这所大学男多女少,仅有的两座女生宿舍楼,楼下总是站满了男生,等待约会的焦躁不安好似饿了几天的狼,结束约会的满脸生离死别,就好像两人再也看不见第二天的太阳了。
冯斯在这群人中显得十分扎眼。他手里拎着一个空了一大半的红酒瓶,歪歪斜斜地站着,脸上的表情十分奇怪,给人一种错觉,似乎“地球明天就要毁灭了,你们尽情欢乐吧!凡人们!”
“这一瓶都是你喝的?”文潇岚走到他身边,微微皱眉。她闻到一股扑鼻而来的酒气。
这并不像冯斯的风格。他平时不管再怎么狗嘴里吐不出象牙,自己的衣着却总是弄得整洁得体,虽然没有任何名牌加身,但因搭配得当,让人看了很舒服,经常自我吹嘘“老子穿班尼路,也能穿出阿玛尼的范儿”。而现在,他的衬衫扣子松开了好几颗,下摆直接拖到裤腰之外,头发也乱糟糟的没有梳理,活脱脱一副醉汉嘴脸。
难道是他和那位漂亮姑娘一起去约会,然后表白失败了,于是借酒消愁?文潇岚不知怎么的冒出这样的猜想,或者说期许,这种猜想让她的心情一下子好了起来。但接下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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