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8 部分(1 / 6)
身状若伏羲的家伙。在他和魔仆对话的过程中,魔仆向他透露了一个重要信息:魔王的数量并不只一个。魔仆自己所知的是有两个,但也不排除还有更多个的可能性。而在人类的进化过程中,两个魔王产生了分歧。一个认为人类的进化脱离了它们想要的方向,打算灭绝人类;另一个确认为人类依然有潜力,依然可以继续观察培养。这样的分歧,可能导致了内部争斗,以至于两败俱伤,这才让人类取得了涿鹿之战的关键胜利,得以继续延续族群。
“鼠兄,你到底是属于哪一方的?”冯斯向着虚空询问说,“你是想要灭绝人类呢?还是想要让人类继续繁衍生存呢?”
这句话刚刚问出口,眼前这些生物进化史一样的画面消失了,冯斯忽然感到自己原本麻木到没有知觉的身体又有了感觉。而随着身体知觉的恢复,他的眼前也出现了新的景象:一片山坡。
是的,一片山坡,从周围的景观和一大群身着藏袍的人来判断,这里应该还是西藏。更有趣的是,冯斯发现自己也穿着一身藏袍,混迹在人群中。
这位鼠兄还真有点幽默感,冯斯想,这是让我体会一下“我在现场”的感受啊——那就感受一下呗。他四下打量一下,大致弄明白了周围的环境。
这座山并不算太险峻,山坡上长满青草。从高处眺望,可以看到山脚下的村落,还有牛羊在吃草,说明这里属于藏区里有人居住的区域。再看看身边的人们,清一色的男人,全都是藏式穿着。冯斯虽然不懂藏族服饰的演变,但从几个人腰间的旧式火枪和手里样式古旧的打火机,以及一位贵族手里拿着的怀表,大致可以判断出这一幕记忆所发生的年代是在近代,可能比较接近民国年间。
此外,这些人并非出于同一阶层,衣着打扮上能很明显地分出贵贱。他可以大致地看出,在场大约有十来个比较有身份的人,大约是土司贵族之流,有的骑在马上,有的坐在轿子里,每个人身边都带着少则七八个多则三十几个随从。而冯斯自己,身上的藏袍破破烂烂,散发出难闻的臭气,赤着一双脚,毫无疑问只是个小跟班。
你大爷的,冯斯悲从中来,老子就算到了幻境中都他妈还是只能做屌丝。
他定了定神,开始试图弄明白这群人到底要干什么。他们一个个嘴里都念着叽里咕噜的藏文,他一个字也听不懂,但至少可以分辨出,所有人的关注点都在山坡尽头的一个山洞上。这个山洞被一扇人工打造的石门堵住,缝隙处贴满符纸封条。门外,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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