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三度附身“公主”(3 / 4)
着,池清清一边拔腿往洗手间跑。在空无一人的洗手间里,她用颤抖的双手掏出手机,十万火急地给雷霆打电话,几乎是冲着话筒大嚷。
“喂,雷警官,我知道凶手是谁了。他是帝景园小区的一名保安,上周刚交了辞职信,今天是他最后一天上班。你们赶紧去抓他,千万别让他跑了。”
池清清的一通电话,让雷霆和老马雷厉风行地立即赶到帝景园小区。当他们找到保安万树广时,他意想不到的脸色一变。不过很快又恢复了正常神色,还一脸无辜地问为什么要点名叫他配合调查这桩案件。
马啸看着他,大有深意地反问:“为什么?这个问题你应该很清楚才对吧?”
把万树广带回刑警队正式做笔录之前,两名刑警先详细调查了一下他的身份背景。
万树广,男,三十三岁,已婚,s市城郊人,已经在帝景园小区当了五年的保安,主要负责在小区a、b、c、d栋四座住宅大厦合用的地下停车场巡逻。
案发当晚,万树广就在地下停车场上班。但是和他一起轮值的一名保安说,夜里十一点半过后,他曾经以上厕所的理由离开过大概半个小时。那半个小时正好就在案发时间内,而上厕所需要进安全通道的楼梯间,监控拍到他这期间进入的那个楼梯间就是通往c栋楼的,他完全可以直接走楼梯到达顶楼的1102室动手杀人。
而另一名与万树广同一宿舍的保安说了一个很有用的线索。案发次日,万树广在宿舍换衣服时,他看见他左胳膊上有两排被什么东西咬过的痕迹。当时还好奇地问了他怎么回事,他的解释是昨晚不小心被一只流浪猫咬了一口。
万树广曾经在案发时间去了c栋楼;胳膊上还有被咬过的痕迹;虽然他说是猫咬的,但是警方的鉴证人员将他的左胳膊上那两排淤清未褪的齿噬痕迹与贵宾犬公主的牙印做了对比,两者完全吻合。
此外,在万树广宿舍里搜查他的私人物品时,还发现了其中一双鞋的鞋底上有肖倩卧室里的羊毛地毯纤维,足以证明他曾经在案发现场出现过。
证据确凿,容不得万树广抵赖,他最终承认了自己就是真凶,但是他却坚决否认自己是受到罗北川的指使杀人。
万树广说自己杀肖倩的理由很简单,就是看这个女人不顺眼。理由是她太高傲了,平时进进出出眼皮子瞟都不瞟他们这些保安一眼,如果有什么事需要使唤他们就把他们当成下人一样呼来喝去,这种不被尊重的感觉让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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