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6章 三万亩药田(2 / 4)
腾,她们可以开垦出菜田,农田,麦田,种植大豆,玉米,水稻,小麦等各种作物,修建鸡鸭鹅猪牛羊圈等,自给自足。
自从跟了自己,小琴一直嚷嚷太闲,体重一个劲的往上涨。
英子也是差不多的情况,以前打猎,为了生计,干劲十足,但是现在进山打猎,没了生存的压力,渐渐变得索然无味,每月进山的次数越来越少,更多时候不是跟大熊,大花小花腻在一起,就是开车普拉多出去烧油。
孙磊不希望多年以后,身边的美人变成臃肿的肥妞。
其实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每一个民族的起始阶段,不是游牧,就是打猎,随着时间的推移,进化到农耕。
不过打猎也不能放弃,天狼山有这个条件,银山旅业可以把打猎当做一个旅游项目推广,吸引全国人民的目光,而英子就是最好的导游。
转眼间,距离天狼山之战,过去了半个月。
孙磊觉得是时候拿出地底墓穴中的箱子,如果是珍贵的国宝级文物,具有重大历史纪念意义,便献给国家,领一张荣誉证书。
如果是其他的古董,则拿去卖钱。
这一天,孙磊叫上英子和小琴,装模作样的进山打猎。
英子还是第一次收到孙磊的正式邀请,莫名兴奋,专门穿上猎装,长枪短枪弓箭大刀一股脑儿全部拿上,武装到牙齿。
孙磊穿了一套西部牛仔装,是沈佳梦听说他经常进山,特意在国外购买的原装货,质量过硬,先送到张胖子公司在黑山市的办事点,再送到黑山村。
孙磊身材高大,气质特异,穿上牛仔装,挥舞长鞭,竟然跟"与狼共舞"的主角不分伯仲,甚至更胜一筹。
唯一缺的东西就是武器,英子认为,马鞭没啥威力,她不知道那玩意是驭兽鞭,威力无穷。
"格洛克给你!"英子取下左腰的格洛克手枪,偏着脑袋想了想,又把砍刀交给孙磊。
挥刀需要技巧和力量,英子有技巧,但是大力劈砍差了点意思,砍刀还是交给孙磊,才能发挥威力。
缴获自黑衣人的这把刀,绝非凡品,英子做过试验,对着一根拇指粗的钢筋看过去,轻松斩断,真正的削铁如泥。
刀太锋利,意味着它很危险,稍不留神,就会伤到自己。
孙磊闲暇时研究过这把刀,跟传说中的艾德曼合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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