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乌托邦 (6)(18 / 24)
的头发,格外的吸引人。
“哦,这不是童谣嘛,你怎么在这里,陪你的御主出来买甜点?”
“不,家里在布置比赛用的会场,而我要准备比赛用的故事。”
言下之意就是家里太吵了,她需要一个安静的地方进行创作。
这下林修顿时来了兴趣:“嗯,要不过来一起做吧,我对你的故事很感兴趣呐。”
童谣是一种在英国极受欢迎的文体,是英国儿童不可或缺的读物,同样本身是作为孩子们的梦想概念化之后,以孩子们的英雄的形式升格的英灵,是真正意义上的架空英灵。
是如同亚瑟王,佐佐木小次郎这样的存在,只是主要受众从成年人换成了小孩。
“可以。但是我没带钱,所以你要帮我支付点心钱。”童谣本来打算灵子化逃走的,吃霸王餐什么的,最喜欢了。
比起这些可以先吃饭,后给钱的店,童谣很讨厌肯打鸡,麦当麻这样的西式快餐店,这种先收钱后服务的店,根本不给她白吃的机会!
“没问题,你想吃什么都可以,随意点吧。”
“那么,作为回报,且看在同盟的份上,我就给你讲讲我编织的故事吧。”
童谣一脸认真的说着她编篡的故事(以下为个人恶搞,用的词大多是群里的兄弟们的昵称,正文到这里就已经结束):在某个混沌初开的时代,一个叫做七夜的生物诞生了。
那个时候天地开没有分开,而天地开辟后,七夜看着高高在上的天空,不爽的发下了‘日/你到死’的誓言。
故此,有了这样一句谚语:先有七夜后有天,七夜日天万万年。
在天地分离后,七夜漫无目的的游玩着,直到有一天他来到了一座紫色的山上,那是一座断背山,整座山被不知名的力量削去了山背,使得整片山的山背看起来无比平整。
七夜好奇之下,在多方考证之后,终于在一只黑色的肥猫口中得知,这里是轩辕黄帝练习轩辕剑术的地方,他曾在这里用轩辕剑挥出一记随风斩,一剑削去了紫色山峰的山背。
于是乎,对轩辕剑产生了浓厚兴趣的七夜开始寻找起了传说中的轩辕剑。最终,在一艘来自非洲的潜艇上,一个抱着兔子的舰长告诉他,曾在东非见过一个手持黄金剑的战士,一剑秒杀了想要偷渡到欧洲区的土豆壕。
同时,潜艇的驾驶员老司机告诉七夜,整个事件被一个叫做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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