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1 / 5)
金刚狼罗根接到了一个十分重大的任务,这个任务关乎数以万计的人的生命还有所有变种人的存亡。说这个所有,其实已经有些夸大其词了,因为这个所有代表的变种人,只剩下他们几个人而已。
加起来,两只手大概就可以数过来了。
真的到了1973年的时候,罗根还是有些懵逼的,且不说他一醒过来,鱼缸里的金鱼就朝他吐了个泡泡,尤其是一醒过来身后还有一个美女,时间过去这么久了,他早就不记得这个美女到底是他哪一任的雇主或者是雇主的女儿了。哦,她还叫她吉米,愣生生把一匹狼叫成了,一只猫?
嗯?
解决了所有保镖有成功get到一辆车的罗根拿着那个造型还相当可爱的车钥匙找到了即使在1973年也可以被称为老爷车的车子,辨认出自己到底在什么鬼地方之后,直接开着车奔着泽维尔庄园过去。
老实讲,他的确是感觉自己任务重大的,把分道扬镳的X教授和万磁王弄到一起搞事情,不是,是拯救人类神马的真的不是他的强项。他更倾向于跑到战场上,用自己的狼爪杀个痛快,万磁王克了他一辈子,这次居然,咦……感觉居委会大妈更适合做调解工作,尤其是这种,吵个架就离家出走什么的。
罗根摇摇头,一只手扶着方向盘,另一只手握拳发力,三根骨爪就伸了出来,嗯,虽然切东西不算很方便,但肯定不会让艾瑞克吃的死死地了。
这句话好像是有点歧义。
罗根把爪子收回来,车载的收音机开到最大,摸出一个墨镜戴在眼睛上,又从口袋里摸出一根雪茄。
看看前面的路,好像已经快到泽维尔庄园了。
基本没有人烟。
没想到1973年学校周围的基础设施建设这么不好,罗根慢慢感叹,雪茄伸出去抖了抖灰,突然看见一个女人在前面走着。罗根没有减速从她身边开过去,十分友好的吹了一个响亮的口哨。
突然听见口哨的·刚幻影移形过来的·伊芙琳:一脸懵逼。
伊芙琳跟瑞雯分开之后,才知道自己在这个世界着陆到了什么地方,枫叶之国,加拿大,她该庆幸自己还处在一个说英语的国家吗?
返回美国的路程顺利的很,伊芙琳也不是第一次使用混淆咒了,其实这事情,真的有点一回生二回熟。拿了机票坐上飞机,她突然有一些紧张,把飞机上的毯子盖在身上,她给自己的心情下了一个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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